期末留抵税额允许抵减增值税欠税,有文件规定吗?如何账务处理?如何填报申报表?如何办理?
疑问
老师,听说期末留抵税额允许抵减增值税欠税,是吗?有文件规定吗?如何账务处理?如何填报申报表?如何办理?
答复一:
增值税留抵抵欠税,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欠缴增值税,又有增值税留抵税额的情形下,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允许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答复二:
留抵抵欠税的会计处理:
比如:
1月份留抵120万元,12月份欠税100万元,用100万元的留抵来抵减欠税100万元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0万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0万元
滞纳金2万元的账务处理:
借:营业外支出-滞纳金 2万元
贷:银行存款 2万元
答复三:
申报表填列: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21栏“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金额100万元。
(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100万元,第31栏“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填列留抵税额抵减的增值税欠税额100万元。
答复四: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1197号)规定,纳税人拟用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抵减欠税时,应取得由县(含)以上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简称《抵减欠税通知书》),然后再按规定进行抵减。
注意
1、抵减欠缴税款时,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减,先发生的先抵减。
2、若欠缴总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期末留抵税额;若欠缴总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欠缴总额。
参考一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
一、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二、纳税人发生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一)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期末留抵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
(二)若增值税欠税税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
参考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16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拖欠纳税检查应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有进项留抵税额,可按照国税发〔2004〕112号的规定,用增值税留抵税额抵减查补税款欠税。
参考三
【问题内容】增值税申报弹出来符合增值税留抵抵欠,为什么数据无法填写?
【答复机构】河南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1-02-22
【答复内容】河南税务12366指挥中心答复:您好!您所咨询的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112号)规定,一、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二、纳税人发生用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时,按以下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三、为了满足纳税人用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的需要,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3〕53号)《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相关栏次的填报口径作如下调整:(一)第13项“上期留抵税额”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留抵税额”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该数据应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方月初余额一致。(二)第25项“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栏数据,为纳税人前一申报期的“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减去抵减欠税额后的余额数。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有关处理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4〕1197号)规定,一、关于税务文书的填开当纳税人既有增值税留抵税额,又欠缴增值税而需要抵减的,应由县(含)以上税务机关填开《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式样见附件)一式两份,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各一份。二、关于抵减金额的确定抵减欠缴税款时,应按欠税发生时间逐笔抵扣,先发生的先抵。抵缴的欠税包含呆账税金及欠税滞纳金。确定实际抵减金额时,按填开《通知书》的日期作为截止期,计算欠缴税款的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应缴未缴滞纳金金额加欠税金额为欠缴总额。若欠缴总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期末留抵税额,并按配比方法计算抵减的欠税和滞纳金;若欠缴总额小于期末留抵税额,实际抵减金额应等于欠缴总额。附件:《增值税进项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通知书》(略)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说明(三)第13至23栏“二、进项税额转出额”各栏:分别反映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规定应在本期转出的进项税额明细情况。……9.第21栏“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填写本期经税务机关同意,使用上期留抵税额抵减欠税的数额。因此,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对纳税人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您在网上申报时,如遇申报数据无法填写,具体原因建议您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一步核实。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
来源:郝老师说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