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中院|“执转破”逼出公司实控人出面交钱履行

“执转破”收奇效,逼出公司实控人出面交钱履行

“喂喂喂,请问是南通中院吗?我有几个案子在你们那里,我现在想交钱,主动履行,你们的银行账户是什么,我现在就打钱过去”。某娱乐公司法定代表人急匆匆的打电话过来咨询情况。

这是涉及侵害著作权纠纷的案件,该娱乐公司在市中院共有两起在执案件,总标的共计七万余元。在诉讼阶段,该公司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以为不参加诉讼就可以免于处罚,殊不知,法院经过合法程序作出判决。该娱乐公司未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申请执行人分别向市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受理后,市中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某娱乐公司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并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执行法官通过全国网络查询系统,依职权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被执行人无证券登记信息、无车辆登记信息、无对外投资信息、无银行存款信息。经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不动产登记记录。其后,执行法官前往被执行人经营地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早已不在此处经营,经营场所已经被收回,该地亦没有任何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法官将执行情况向申请执行人告知,申请执行人遂向市中院提交执转破申请书,请求将本案移送破产审查。

在收到申请执行人提交的执转破申请书后,执行法官收集梳理信息,经过合议庭讨论、法官会议讨论、并多次与民事审判第五庭沟通协调。在初步判断移送“执转破”不存在影响社会稳定、职工利益等情况下,作出移送破产决定,并依法中止案件执行。市中院将执行决定书依法向各方当事人送达。在收到移送破产的决定书后,被执行人终于“露面”并且主动联系执行法官,积极配合履行,截至目前上述两个执行案件均已履行完毕。

本案在强制执行程序中已穷尽执行措施仍无法执行到位,执行法官在征求了申请执行人意见后,决定对将被执行人公司移送进行破产审查。本案中,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的标的虽然较小,但苦于未能查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初步符合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破产条件,故申请执行人通过向法院申请对被执行人启动破产程序,最终达到了倒逼被执行人清偿欠款的目的。

执行难,难就难在被执行人常常查无财产,但如果查无财产的被执行人是企业,我们还有一条路:“执转破”。

“执转破”是指:针对执行案件中发现被执行人企业存在资不抵债等问题,在征得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将案件移送破产审判机构进行破产审查。通过“执转破”机制,发起破产程序,审查公司经营情况,倒逼股东想方设法清偿债务,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

“执转破”是南通法院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有效清理执行积案,解决被执行企业隐形纠纷、加强溯源治理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开展“执转破”工作,能够执行的依法执行,整体执行不能,符合破产条件的依法破产,公平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

近年来,南通法院积极推进“僵尸企业”执行转破产,化解执行积案。继2020年9月出台《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推进“执转破”案件办理的指引(试行)》,于2021年1月开始对全市法院“执转破”办理情况实施月通报制度,并于2021年5月在如东法院召开全市法院执行队伍教育整顿查究整改工作推进会暨“执转破”工作部署会,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执转破”工作。通过“执转破”化解了一大批“骨头案”,打通了部分执行难问题的最后一公里,公平保障了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利益,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公信力,促进了营商环境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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