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大讲堂】指事,图画中抽象出的世界(一)

我们在形容一个人没有逻辑性,做事情抓不住重点、不分主次时,往往会用“本末倒置”这个成语。乍看起来,“本”与“末”似乎毫不相干,但事实上,如果我们采用部首查字法去《汉语字典》中检索这两个汉字时就会发现:它们居然在同一部首序列,即“木”字部。

这两个字与“木”,有什么关系呢?我们不妨从最古老且成系统的汉字体系——甲骨文中去一探究竟。

《说文解字》:“本,木下曰本。从木,一在其下。”

“本”的本义显而易见:树木的下部叫做“本”,其实也就是树木的根部。

我们今天有个词儿叫“根本”,指的就是事物的根源、基础 ,最主要的部分。——树木的“根部”,还不够主要、基础么?连一代名相魏征《谏太宗十思疏》中都说:“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想要树木高大茂盛,就一定要巩固树木的根部。

再来看看“末”。

《说文解字》:“末,木上曰末。从木,一在其上。”

“末”的本义也很直观:就是树木的顶部。

我们今天有个成语叫做“细枝末节”,指的是事情或问题中无关紧要的部分;想想看,树木纤瘦的顶部之“末”,相较于那深深植根于地下的“本”,可不就是无足轻重么?

这么一分析,“本末倒置”这个成语的意思,就更加透彻了——说句题外话,若是学龄前带着孩子们这样解读汉字,想必一生都不会忘记它们的含义。回到我们的造字法上,“本”与“末”,采用的哪种造字方法呢?

显然不是象形。不然一个“本”字,就足可以令先民画出千万条根系;更何况,二者的组成材料完全一致,只是位置有所不同。——机智如你我恐怕也发现了,就是因为位置的不同,才造成了词义的差异。分析这两个字,“木”是象形字,毋庸置疑;那么“一”呢?显然不是计数符号,那它就只能是“指事符号”了。——“本”与“末”,是指事字。

与“象形”相同,“指事”也是汉字造字法之一。许慎在《说文解字》对“指事”进行如下定义:

指事者

视而可识 察而见意

上下是也

相较于象形“画成其物,随体诘屈”的明确定义,“指事”的定义多少显得有些模糊。无论是“视而可识”还是“察而见意”,都是很明显的主观行为。

为此,当许慎提出“指事”定义后,“说文”研究者们的争议几乎从未停止。一直到清代,“说文四大家”就“指事”,进行了更为准确明晰的分析与定义。

清代文字学家段玉裁,在自己的著作《说文解字注》中将“指事”与“会意”放在一起比较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指事不可以会意淆

合两文为会意 独体为指事

段玉裁认为,指事字与会意字绝不会混淆,理由很简单:

    会意字往往都是合体字,通常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体字组合而成;

       指事字则往往是独体字,通常由独体字加指事符号构成。

继段玉裁之后,“说文四大家”之一的王筠也在自己的著作《说文释例》对许慎有关“指事”的定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说文》曰“视而可识”

则近于象形

曰“察而见意”

则近于会意

显而易见,在王筠看来,许慎关于“指事”定义的“视而可识”,极容易与“象形”相混淆;另外的“察而见意”,则又会与“会意”边界不清。如果依据这个似是而非的概念,很难去辨别哪些是指事字。在此基础上,王筠提出了自己对指事字的观点;与段玉裁相同,他也是在与“会意”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自己的“指事”定义。

王筠认为:

    会意字通常都是合体字,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有着明确含义的独体字构成;指事字虽然往往也是由两个或以上部分构成,但至少有一部分不能独立成字,仅仅起到指事符号的作用。

比如说“刃”。

《说文解字》:“坚也。象刀有刃之形。”刃,刀很锋利的部分。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总会说“有钱要花在刀刃上”,也就是关键的地方。

再比如“朱”。

如果我们站在简体字的角度来分析,似乎很难看出“朱”所属的部首;但当我们从甲骨文、金文甚至篆文的角度来看,则一目了然。

《说文解字》:“朱,赤心木。松柏属。从木,一在其中。”许慎认为,“朱”就是神话传说中的赤心木;它还有另外一个名字,称之为“朱木”。《山海经》就有关于“赤心木”的记载,指出:“朱”,是一种树皮与枝干是红色的,叶子是青色的树木。洪荒时期有一个古老的氏族,将“赤心木”视作本氏族的图腾崇拜,后就以“朱”作为自己的姓氏。——这就是“朱”姓的由来。

回到文字中。显然,从甲骨文、金文及篆文字形来看,“朱”与“本”、“末”有着完全相同的构造素材;三者之间的区别,仅在一个指事符号上。

近现代以来,古文字学家们在总结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指事”的定义,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其中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当属北大老教授高明。

在他的研究专著《中国古文字学通论》中,针对“指事字”,高明教授提出了自己的一系列看法。

       首先,他认为指事字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有些事物的特征很难用象形的方法进行描述;为此就需要用一种没有具体含义的符号,来对事物的主要特征进行提示和说明。

       第二,他认为采用“指事”这种方式造字,局限性非常大,而且容易产生歧义——前代研究者很难形成共识就可见一斑;为此,指事字大多产生于早期,后来基本不采用这种造字方法。

据此,我们可以总结得出“指事”造字法的定义:

       指事,就是用纯符号或在象形字的基础上添加纯符号以提示文字含义的造字法。

对于“指事”与“象形”这两种相继出现的造字法,二者的造字原理迥然不同。

       对于“象形”而言,主要是通过临摹事物的形状或提取事物主要特征来创造文字;

       对于“指事”来说,则主要是通过指示符号来表达文字的具体含义——这种“指示符号”并不具备以形见意的特征,为此其指示符号并非不可替代。

不可否认,用一种抽象的符号来表示具体的含义,多少会带有一些人为的主观因素;如何让更多人理解并接受,这对造字者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或许也正是“指示符号”并不唯一的原因之一。但指事造字法的出现,对汉字发展有着无比重要的意义:

       从此后,汉字由单一的图形化开始向表意化发展;看似一小步,却是汉字发展的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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