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照料(004):居家养老社会环境要求
004
居家养老社会环境要求
政府重视是建设养老服务体系的基础条件,“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才能有效地推动养老事业发展。
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离不开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各地有的成立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领导小组;有的将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把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有的将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和目标考核责任内容。同时,出台优惠政策,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使养老服务社会化工作强势推进,蓬勃开展。
居家养老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的一种服务形式。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是我国发展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过程中,部分地区从出台政策、建立机构、明确任务入手,大力推进居家养老,确立了居家养老在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
社区是社会与家庭的中间组带,老年人居住在社区、生活在社区,加强社区服务网络建设,对于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支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在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进程中,各地通过建设和整合社区服务设施、培育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才能极大提升社区为老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政府的财政扶持
政府的财政扶持是居家养老得以实现的最重要的经济支持,地方政府需要不断地增加对居家养老的财政投入与支持才能推动居家养老的持续发展。
地方政府财政扶持政策需要不断地完善,这样才能为居家养老提供足够的经济支持。
1.扩大政府对居家养老的财政投入
居家养老经费的来源,地方政府不能单靠社会募集和政府补贴,财政应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资金,建立起对于居家养老的整体预算制度,从而保证对居家养老的持续投入,并在现有投入基数上适当增加一定比例。地方政府实现投入多元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应实行产业化经营,运用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福利资源中的主导作用,使福利服务的需求与供给保持相对平衡。
2.鼓励多渠道筹集资金
在居家养老模式实践中,地方政府可以通过发放老年福利彩票的方式来募集资金,社区可以接受来自企业、个人以及社会团体的捐赠,也可以通过出租社区闲置的房产资源来用作公共基金,政府也可以通过“以房养老”的方式,即以房产作抵押,居家老年人在世时享受免费养护,去世后由地方政府收回其房产变卖。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多种所有制形式,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事业。
除了完善政策,地方政府在居家养老模式上也需不断地改进和完善,这样居家养老才能顺利开展下去。
1.实现居家养老服务人员政府培训方式多元化
要提高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应从招聘、培训、管理等环节入手,形成
整套完整的服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培育和管理体系。培训工作可与大专院校、卫生院校联合协作,令居家养老服务队伍进行各社区间的实地考察,互相借鉴其成功经验,建立评估机制,对服务人员的服务效果进行评估,通过后期工作效果的评估重新规范服务的内容,将服务细化,居家养老服务人员要进行定期总结。
2.建立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监督机制
在居家养老模式的创新和改进上,建立完善的居家养老服务监管机制也是项重要任务,建立合理的系统监督机制,确立一个由专家和居民代表组成的有资质的监督组织和在监督地方政府的过程中,要避免地方政府利用自身强的行政权力逃避其应该承担的职责。有效的监管机制可以使政府和社会团体、企业、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透明化,可以使关系明朗化,互相监督,互相扶持、以此来达到居家养老的全方位健康发展的目标。
舒适的居家养老环境离不开社区或小区的公共环境的建设,无障碍的社区环境能为老年人提供更安全的居住环境。
一些腿脚不灵便的老年人居住在没有电梯的旧式住宅楼中,因上下楼困难居住在没有电梯的旧式住宅楼中,甚至不出门,导致老年人“高楼住宅综合征”(指一种因长期居住于城市的高层闭合式住宅里,与外界很少接触,也很少到户外活动,从而引起一系列生理上和心理上的异常反应的疾病)。旧住宅加装电梯在技术上和施工上都是可行的,有许多成功的案例。比如,芬兰赫尔辛基的9号商住楼的改建就是加装电梯的成功案例之一。
随着技术和材料的发展,加装电梯在技术和施工上不存在问题。当然,旧住宅电梯可改造费用远超出了加装电梯所能带来的利益,并且电梯的日常运营和管理费用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因此需要政府进行投入。
如果没有办法为旧住宅安装或改建电梯,那就只能对楼梯进行适老性的改建。
1.踏步
踏步的形状、高度、宽度是决定老年人是否愿意使用的重要因素。适老性改建应调整踏步尺寸使其符合老年人的行为特征,使老年人更加舒适方便,并将潜在危险降到最低。适合老年人使用的楼梯踏步应尽量平缓,踏步高应该在160毫米以下,一梯段内踏步高度应该保持一致,楼梯踏步面宽应该在300毫米以上,尽量避免踏步凸沿的情况。踏步应设有专门的防滑条,并且颜色应鲜明,老年踏步增加防滑条的作用除防滑之外还有提示高差的作用。有条件的可以考虑将踏步顶面与踏步里面用对比度较大的两种颜色来区分,方便老年人识别。此外,还可以通过设置可触警示地砖方便老年人使用。
老年人经常使用扶手,以辅助上下楼。旧住宅适老性改建中在楼梯两侧都要加装扶手,为身体状况不同的老年人提供便利。楼梯扶手的材料可考虑采用塑料、木材等导热系数小的,扶手应尽量连续设置,并且扶手高度不宜过高高度以850~900毫米为宜。扶手端部延伸至梯段平台300毫米以上,保证老年人使用安全。
3.楼梯照明
老年人随着年龄增长而视力下降,对光照的要求是一般人的2~3倍。楼梯照明应注意隐藏光源,不能直射入眼。光源应考虑无影灯的设计,宜采用多灯的形式,防止踏步表面出现阴影或者自身的投影。有条件的可考虑在楼梯上下端设置地灯,地灯高度与踏面保持在200~300毫米为宜。
由于老年人记忆力会有一定程度的减退,因此单元入口形式和标志应具较强的可识别性,特别是单元门牌号的设置应在明显的位置,可考虑用不同的材质、色彩及大字体等知识性明显的标志来提高可识别性。人口的台阶和楼梯要符合老年人体能,坡度放缓、双侧设置扶手,有条件的可考虑加设无障碍通道及升降平台,提高老年人出行的便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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