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资深律师更喜欢为被告代理?原则上说...
为什么资深律师更喜欢为被告代理?
原则上说,民事诉讼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但资深律师大都更愿意做被告的代理律师,这是为什么呢?
1、如果把诉讼当成一场辩论赛的话,原告就相当于正方,而被告则是反方,法官则是观众。你随便找一个资深辩手去问问,他一定会告诉你反方的优势更大。
2、想打赢一场官司,原告需要用证据结成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来换取法官的支持,而反方要做的就是攻击这条证据链的薄弱环节,只要打断一处,原告就输了。而优秀的律师,往往可以从头到尾将对方的证据链撕到支离破碎。
3、原告通过立案发起一场诉讼,必须先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必要的证据,这相当于先把底牌亮出来给人看。而被告收到起诉状后可以先去法院申请查阅案卷,摸清对方的牌面再决定如何反击。兵法有云,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敌明我暗,以逸待劳,被告虽然叫“被”告但其实占据了诉讼的主动权。
4、被告不需要预缴诉讼费,诉讼前期的成本小于原告,这让被告有更多的资源去请一个靠谱律师。而原告则不得不算上一笔账,在诉讼费和律师费之间左右为难。
5、虽然《民事诉讼法》反对「证据突袭」,但现实中,被告往往可以通过主动放弃答辩权的方式来实现这一点,在开庭前,原告律师最担心的就是被告会在庭上拿出什么自己事先不知道的证据,打乱自己的阵脚。
6、奇葩说导师蔡康永的父亲就是一位有名的律师,他曾经跟记者说过父亲的致胜之道,就是“即便打不赢官司,也要拖到对方筋疲力尽”。这其实说的就是被告利用诉讼程序权利合理地将诉讼周期尽可能延长,让原告虽然胜利在望却迟迟拿不到胜诉的判决。而时间拖得越久,原告的成本就越高,被告的损失却很小。
7、原告的诉讼请求一旦在起诉状中确定,后面一般很少再增加,而被告却可以通过提起反诉而让双方的身份互换,原告也变成被告。这样旗鼓相当地打下去,往往能让被告获得一个不输的结果。
8、最后一个要说的就是举证责任分配,这是一个民事诉讼法项下的证据规则,虽然是个专业术语,但解释一下也不难理解。简单说就是“谁主张谁举证”,哪怕被告这一方一个证据也没有,只要原告的证据存在瑕疵,这波攻击也就只能无功而返了。从这一点来说,被告的优势更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