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新闻 | 复恩法律:开门立法,为慈善法修订建言献策

今年“两会”结束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决定启动慈善法修订工作。为了支持全国人大的慈善法修订工作,动员京沪两地及所辐射区域内慈善组织的广泛参与,陆璇、徐家良、王名三位专家及所在机构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在京沪两地共同举办慈善法修订研讨系列沙龙,定期聚焦若干主题,邀请相关学者专家、政府官员和慈善组织从业者就慈善法修订开展深入研讨,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出慈善法修订专家建议稿,为进一步推动慈善法治化建设提供有力的学术支持。

5月17日,以“慈善募捐与网络慈善”为主题的慈善法修订研讨系列沙龙第二场通过腾讯会议成功举办,会议探讨了网络慈善和慈善募捐相关的重要话题。共有百余名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和专家通过在线会议参与了研讨沙龙。会议分为上下两场,分别聚焦于网络慈善和慈善募捐。

在会议上,与会嘉宾们各抒己见,就修订意见展开了充分的讨论。会议由复恩法律的陆璇理事长和清华大学的王名教授主持,并由上海交通大学徐家良教授做会议总结,邀请了来自学术界和实务界的资深学者、专家、从业人员参与圆桌讨论。本次会议邀请了四位专家学者及四位来自企业或社会组织的资深从业人员作为分享嘉宾。

本场会议关注的六个关键问题是:

1.公开募捐资格条件是否需要放宽以及如何放宽?

2.如何界定“定向募捐”?定向募捐的特定对象包括哪些人群?非慈善组织是否可以开展定向募捐?

3.公开募捐备案是否可以不以项目制备案?如何确保实践中执行的是备案制而不是许可制?

4.公开募捐平台是否可以放开,以及如何放开?

5.是否可以允许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利用自己的官网进行公开募捐?

6.网络慈善是否要单设一章?如果需要,应当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上半场:网络慈善

会议上半场由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理事长陆璇主持,主要聚焦于网络慈善。

李喜燕

重庆工商大学李喜燕教授作为第一位发言嘉宾,对互联网募捐平台的身份和义务进行了讨论。李教授对各地立法中规定的公开募捐平台的审核义务进行了梳理,并讨论了信息发布前后平台的义务和责任。李教授提出,《慈善法》应进一步明确公开募捐平台在信息审核和采取相应措施方面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李教授将个人求助分为六类,分别为慈善组织的公益项目、借助慈善组织名义发布信息、通过众筹平台求助、通过公众号或微信打赏、个人朋友圈求助以及为了公共利益求助。李教授认为《慈善法》的规范范畴应包括通过众筹平台进行的个人求助。

张龙

360数科公益互助部总监张龙对360在互联网募捐领域做出的工作进行了介绍,并提出应放开互联网募捐平台遴选制度,将事前认定转变为事中和事后监管,鼓励互联网募捐平台通过竞争,发展垂直细分领域,并使更多企业和平台参与和支持慈善募捐工作。在具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能否利用自己的官网进行公开募捐的问题上,张总监建议可以酌情放宽一些前置条件,让机构在经过合法备案后就可以通过其官网筹集资金。

李德健

浙江工业大学李德健博士提出引入“私益募捐”的概念,规制个人救助与其他不属于慈善募捐的募捐行为。李博士认为,目前《慈善法》中尚未充分规范个人救助及部分不构成慈善募捐,又不属于个人救助的募捐行为(如为特定陌生人开展募捐)。李博士建议通过引入“私益募捐”的概念,明确相关行为的监管部门与其职权,合理设计私益募捐平台义务,实现社会公益和社会救助权的平衡。

林梦洁

作为上半场的最后一位嘉宾,腾讯公司高级法律顾问林梦洁律师建议《慈善法》应明确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责任边界,减少因法律义务规定不清晰带来的风险,也认为允许有公募资格的慈善组织直接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有益于慈善组织提高信息化能力、信息公开水平及互联网募资能力。此外,林律师希望互联网募捐平台能进一步与政府建立数据沟通机制,提高平台审核资质文件的效率和准确性。

下半场:慈善募捐

经过建设性的圆桌讨论,会议下半场将话题聚焦于慈善募捐,并由清华大学王名教授主持。

叶盈

作为下半场的第一位嘉宾,上海静安区方德瑞信社会公益创新发展中心负责人叶盈提出,互联网募捐的发布流程会对社会组织造成较大不便,且会限制流动性和公募的创新性。并且,互联网募捐平台应当降低准入门槛,不应成为稀缺资源。最后,叶盈提出专业人士和实务人员应当加强与人大代表和公众的沟通,使其理解慈善行业的运作模式,从而使各方更好地参与到立法之中。

周如南

中山大学副教授周如南提出,应探索公开募捐资格的分类制度,降低公募资格申请门槛,从而提高慈善组织资格的吸引力。此外,应完善互联网募捐平台退出机制;通过提供模板或范本将捐赠协议规范化,并配以配套的捐赠性制度。在互联网募捐的规则制定方面,周副教授认为,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可以通过现有的内部联盟或第三方组织进行规范的制定和执行。

王志云

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王志云理事长对公开募捐的“备案”制度进行了建设性讨论。王理事长提出,目前实践中公开募捐的“备案”更类似于许可而非备案,这个问题应当在《慈善法》修订中得到回应。王理事长也提到,目前慈善组织资格在带来严格监管的同时,并未附带新的发展机会或优势。此外,实践中,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基金会会面临大量退捐,且近年来退捐频次越来越高,希望《慈善法》能培育慈善文化,使公众认识到捐赠的严肃性。

马剑银

北京师范大学马剑银副教授提出,应将《慈善法》中“定向募捐”的表述改为“非公开募捐”,以囊括既非公开募捐也非定向募捐的募捐形式,并通过在《慈善法》中写明政府不能进行慈善募捐,明确政府在慈善募捐中的行为边界。此外,马副教授提到《慈善法》与其他相关法律的矛盾和冲突,呼吁应修改如《基金会管理条例》中诸如公募基金会等的过时概念。

徐家良

在会议最后,上海交通大学徐家良教授对会议内容进行了总结。徐教授列举了会议讨论中的十五个关键问题,以及三大主题:个人求助、网络募捐和慈善募捐。徐教授对马剑银副教授提出的分离法律、配套措施和法律实施的想法表示赞同,并对慈善法研讨沙龙的开展形式和成果提出了建议。此外,陆璇理事长和王名教授也通过圆桌讨论对会议内容进行了回应。

上海复恩社会组织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将继续积极利用国家学术机构和民间公益慈善机构资源,邀请学术专家、行业从业人员、专业人士对《慈善法》修订发表意见,整合学术、行业观点,为《慈善法》修订提供广泛而又专业的修订意见,希望最终形成《慈善法》修订草案专家建议稿,为我国进一步推动慈善法治化建设添砖加瓦。

本文为转载,相关权责归复恩法律所有,并不代表上海公益新天地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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