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力这个东西,有那么高深吗?

文 | 张乐

关于音乐教育中“创造力”的探索一直以来就没有停止过。在国际范围内,无论是国际课程中的音乐学科、国际音乐考试,还是具有代表性的音乐教学法,音乐创造力都被看作是较为重要的部分。

当今最具有代表性,也是国际范围内认可度最高的国际课程体系“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国际文凭,以下简称IB),在其小学、中学乃至高中阶段的音乐学科设置中,都把学生的创造力作为十分重要的评价标准。以IB高中阶段的音乐课程为例,大纲要求学生通过探索和运用音乐元素来体现自己的音乐创造力。这里的创造力有五种呈现方式,即作曲(composing)、编曲(arranging)、电子音乐创作(music technology composing)、即兴(improvising)以及风格模仿创作(stylistic techniques)。可见在IB音乐课程内,音乐创造力的呈现方式是很多样的。

在伦敦圣三一(Trinity College London)的音乐表演考试中,考生可以选择“即兴”作为支持类考试的一部分来体现自己的音乐能力。同时为考生提供三种选择:和声即兴、动机即兴,以及风格即兴。实际上这样考试设置也在间接地要求音乐教师在教演奏或演唱的同时关注学生的音乐创造力。

在奥尔夫教学和达尔克罗兹教学法中,创造力一直以来都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近几年迅速发展的世界音乐教学法(World Music Pedagogy)更是将培养学生的音乐创造力和创新力作为最重要的目标之一。在其教学框架下,学生通过多层次、多维度聆听不同文化背景下的音乐,最终达到将所听、所分析的音乐进行呈现、即兴发展、创新创作的目的。

美国宾州州立大学音乐教育系的琳达·桑顿博士多年来一直专注于音乐教育中创造力的培养。其于2019年在北京举办的国民音乐教育大会中曾为社会音乐教育者举办了两场关于培养儿童音乐即兴能力的讲座。讲座期间,桑顿为教师们展示了多种针对不同音乐学习经验的儿童来进行音乐创造力教学的方式和策略。其中一个音乐活动是这样的:以竖笛为例,从最简单的B音开始,先让现场参与者进行简短的节奏模仿,即重复她吹出的音;在大家熟悉这种形式以后,转变为呼应练习,即对她所给出的音进行变化和发展。随后加入A音和G音进行同样练习。绝大部分现场教师在此前都没有任何竖笛吹奏经验,但是通过仅仅10分钟左右的活动,大家就熟练掌握了G、A、B三个音的吹奏方法,并可以运用这三个音进行自由即兴。同样这种方式适用于具有一定基础的乐器演奏者和演唱者,只是提高难度和要求而已。

这类活动在让教师们大开眼界的同时,也为大家引出了更多的思考:为什么我们一直以来所认为的高深的音乐即兴被这样轻而易举地实现了?为什么这些看似简单的教学策略我们很少用到?为什么我们从来没有把培养学生的创造力作为教学过程中的一部分?为什么我们很难设计出适合儿童年龄发展特征,并适应其音乐演奏、演唱能力的教学活动?以及,我们对音乐创造力的理解是不是有偏差?

在探讨关于美育的话题时,张燚在《音乐周报》发表的文章中提到过:“音乐等艺术课程最重要的价值是在基础教育阶段发展学生的创造力——当前和未来世界最为重要的能力。”但麦琼在另一篇文章中却反对了这一观点,认为:“如果音乐教育要为此(创造力)负责,音乐教师将会喘不过气来。”虽然笔者对后者的观点不敢苟同,却也可以理解。正如其所说,音乐教育中创造力的培养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很大的命题。但是,这并不代表在音乐教育过程中融入创造力的培养是一件遥远的、艰难的、触不可及的事情。关键在于,我们怎样定义音乐中的创造力。如果是严肃、严谨、规整的音乐创作,恐怕多数音乐教育从业者自己都很难交出一个像样的作品。但是,音乐创造力为什么不能是对多种音乐元素的运用能力呢?为什么不能是对节奏的发展、对旋律的延伸、对身体律动的创编,甚至对熟悉歌曲的改编呢?这些难道不是音乐创造力的体现吗?

创造力这个东西,有那么高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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