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用道德指责,难免是害人害己!

原创 敖让 资治通鉴读史悟道 2020-04-08

【前言】渔阳宫变,一方诸侯最耻辱的死法!

由于时间有限,昨天的材料没有写完,只写了彭宠方面的事情,没有写刘秀方面的事情,今天接着写。

在昨天的材料中,彭宠造反被仆人子密所杀,子密搜罗彭宠的后宫珍宝后,砍下了彭宠夫妇的头颅,献给了刘秀,刘秀封子密为“不义侯”。

紧接着这段材料,就是唐宪宗时期名相权德舆的政论:

【材料】《资治通鉴》汉纪 光武皇帝 建武五年 公元29年

权德舆议曰:伯通之叛命,子密之戕君,同归于乱,罪不相蔽,宜各致于法,昭示王度,反乃爵于五等,又以“不义”为名。且举以不义,莫可侯也;此而可侯,汉爵为不足劝矣。春秋书齐豹盗、三人名之义,无乃异于乎!

【译文】权德舆评论说:彭宠叛变,子密杀君,同样是乱臣贼子,他们的罪恶不相遮盖,应分别绳之以法,使王法得以伸张,刘秀不仅不处理子密,反而以五等爵奖赏他,又冠以“不义”的称号。

既然提出他不义,就不可以封侯;如果这样的行为都可以封侯的话,东汉的爵位就失去劝勉的意义了。《春秋》把因私仇杀害卫侯兄孟絷的卫国司寇齐豹称作强盗、记载庶其、牟夷、射三个叛徒的名字,里面的逻辑和此事没有差别!

【解析】一、刘秀此举合适的论调

刘秀封子密为不义侯的做法到底对不对?在昨天的材料中,很多人都觉得刘秀封子密为“不义侯”的做法很明智。

认为一方面,子密杀死彭宠的行为对刘秀有利,之前刘秀做出了杀彭宠者可封侯的许诺,就必须兑现,否则皇帝有损皇帝的威严,失信以后说话就不好使了。

再一方面,刘秀本身作为君主,为了维护自身利益,子密反叛弑君的行为必然不被刘秀所容。这种行为不能提倡,因此刘秀虽赏赐侯爵,但冠以不义的称号,以谴责这种弑君的行为,从而维护自身利益。

由此得出结论:刘秀此举是合适的。

二、权德舆的观点

权德舆的的父亲叫权皋,是颜真卿的行军司马,适逢安史之乱,素来以忠孝知名。权德舆也继承了家族的传统,以忠孝受到唐宪宗的器重。

要我说,权德舆的观点简直就是放屁。权德舆说的这些话,并不是在真心的评价事件,而是在兜售鸡汤,在申明自己的忠孝立场,这才是权德舆发表这种观点的最终目的。

刘秀的问题在于不是非要封子密为侯,而是天子不能食言,不得不封子密为侯。如果按照权德舆的观点,简直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了,不封子密为侯,以后皇帝说话不是和放屁一样?

权德舆的目的不在于真心的评价刘秀封子密为侯这件事,而是在借题发挥,向唐宪宗兜售自己是个大忠臣,借机博取皇帝的好感,获得上位的机会,这种事干多了,皇帝自然就会给你贴上大忠臣的标签。

权德舆不是不懂,而是装不懂,什么事都往忠诚上靠,不管什么事,别问,问就是指责里面的某人不忠,好显示自己是个天大的忠臣,所以什么都是错的。

然而事实是什么自己心里清楚就行了,所谓的论政都是说给别人看的,权德舆发表这种观点是为了达到自身的政治目的。

三、敖让的观点

一旦以实名来发表见解,恐怕我的见解也和权德舆差不多了。敖让是个虚拟人物,所以发表自己的见解,尺度能够更大些,目的则更纯粹些,单纯的就事论事,而不顾忌其他。

我认为,刘秀封子密为不义侯的事情,有以下几个弊端:

1.自相矛盾

一开始,是刘秀自己发布的悬赏,杀彭宠者可封侯。从理论上说,杀彭宠的可以是任何人,可以是刘秀的军士和将领,也可以是市井的贩夫走卒,也可以是彭宠的身边之人。

如果是内部通告,则内部告示便可。刘秀把杀彭宠可封侯的悬赏布告天下,其用意,就是天下任何人杀了彭宠都可以封侯。

也就是说不管是谁杀了彭宠,都是已经得到刘秀提前授权的。现在子密杀了彭宠,刘秀却由于子密是彭宠的下属封他为不义侯,这岂不就是在否定自己之前的政治倾向?

既然卖淫违法,那嫖娼是什么行为?既然弑主不义,那怂恿弑主又是什么行为?这个时候,子密和刘秀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否定子密就是否定刘秀自己,所以刘秀不该对子密冠以恶名。

此时打子密的屁股,刘秀无疑就是在自己打自己的脸,对于真正有弑主之心的人来说,一个不义侯的恶名并不能阻止他们起坏心,弑主的事情都干了,还怕承担这个恶名?鸡都吃了,还怕它满嘴油?

可对于那些真正正直的人来说,这件事对刘秀的影响可就大了,刘秀这种前后自相矛盾的行为,大大破坏了皇帝的形象,使人侧目,不符合皇帝的威严。

2.承认了彭宠政权的合法性

彭宠的行为是什么行为?定性是造反啊。现在子密不愿意再跟着彭宠造反,所以杀了彭宠投奔刘秀,如果指责子密不义,就等于变相的承认了彭宠与子密的从属关系。

既然彭宠的行为之前被定义为造反,那么彭宠的政府属于伪政府、彭宠和子密之间的关系,也属于伪关系,既然是伪关系,又怎么可以指责子密不义呢?

如果以不义指责伪政府机构中的下属杀害上司行为,岂不就是说该组织架构中的关系是正义的?如果该组织机构是正义的,岂不就是在说该组织不是伪政权?

这么说吧,如果丁默邨刺杀了汪精卫,岂能指责丁默邨不义?只有合法组织才有讨论是否不义的基础。如果指责丁默邨不义,岂不就是承认了汪伪政府的合法性,岂不就是承认了汪伪政府是合法政府?

三、不写了,留白吧,给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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