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书仪:漫谈“跳加官”
今存的宋代戏文剧本《张协状元》中,在正式开演之前,有很复杂的一段“开幕式”,其中包括:首先由“副末”上场,念 [水调歌头] [满庭芳]作为开场白,内容是讲述人生如梦、及时行乐的道理和介绍、夸耀自家剧团的演出,再是唱“诸宫调”一曲,是叙述《张协状元》的剧情。“副末”下场后,由将要扮演剧中人张协的“生”上场,先以演员的身分出现,领导“后行子弟,饶个[烛影摇红]断送”,自己又“踏场数调”,完成了“副末”“后行脚色,力齐鼓儿,饶个撺掇,末泥色饶个踏场”的指示,最后,才转过脸来,变成了剧中人张协,正式开始进入演出。
这里的“饶”是赠送,“撺掇”是演奏,“踏场”是随着音乐舞蹈,“断送”是赠品的意思,浙语叫作“饶头戏”。实际上,在正戏开演前的这些表演,包括“生”的舞蹈,乐队的演奏,乃至于“副末”的说唱诸宫调,都属演出的有机组成部分,起到静场和简介的作用,台上的的演员却说是“赠送”,使观众一开始就有好感油然而生,这种显然是沿用了宋杂剧演出习惯的格式,应当属于商业运作的内容之一。
这“赠送”品在堂会上出现的居多,祝寿的、贺子的、送福的都有。成书于明末的《梼杌闲评》二回中,就写到了戏班子为“祝寿”唱堂会的程序。
吹唱的奏乐上场,住了鼓乐开场做戏,锣鼓齐鸣,戏子扮了八仙上来庆寿。看不尽的行头华丽人物清标,唱一套寿域婺星高,王母娘娘捧着鲜桃,送到帘前上寿……(侯一娘)勉强撑持将桃酒接过,送到老太太面前,复又拿着封赏送到帘外,小旦接了去,彼此以目送情。戏子叩头谢赏,才呈上戏单点戏……
“点戏”之前,戏班“赠送”了火爆的“鼓乐”和华贵的“八仙庆寿”,作为对于主人的祝贺,主人“回赠”了“封赏”,当“赠送”和“回赠”已经成为双方心照不宣的契约时,“赠送”品实际上已经变成了“卖品”的一部分。对戏班来说,为了营造热烈气氛讨得雇主的欢心和为了营业的收入——那将会因雇主的好恶而增减的、眼前的赏金和以后的约请,已成为合二为一的事情了。明代这种不知起于何时的、“赠送”的涵义被雇佣双方认可,成为正式佣金之外的、附加的、属于金钱交易的演出格式,应该是戏曲演出进一步商业化的具体表现。
这一演出格式在明末清初显然是普遍的存在。
清代直到民国以后,都因袭了这种格式和习惯。民国八年四月三日,梅兰芳祖母八十生日唱堂会,开场是梅兰芳、陈德霖的《麻姑献寿》,这《麻姑献寿》的内容、职能就和明代《八仙庆寿》的意思差不多。也是正戏之前的饶头,取“献寿”二字的吉利。至于有否赏金、赏金几何可能都不会遵从常例,因为这次演出虽然也叫“堂会”,却只能作变例看。
清代作为“赠送”戏,演出频率最高的是《跳加官》,刘成禺《世载堂杂忆》中就说:
跳加官之制,清朝二百年来,官民演剧普通用之……加官一出,手执长条,曰一品当朝、曰加官晋爵,故宰相至于贵客,一莅场座,加官跳而接福讨赏,表晋吉兆。
齐如山《戏班·跳加官》中也有对二、三十年代情况的有关记载:
演堂会戏,每有大官,或重要人物到场,则前台必招呼戏班,命跳加官,表示尊敬。
刘成禺生于1873年,齐如山生于1876年,他们都经历了晚清、民国的近现代时期。看来,这名为《跳加官》的“赠送”表演的职能,在这一时期可能出现了微妙的变化,因而显示出与宋明清时代不同的特征:“吉利”的赠送对象并不一定只是雇主,《跳加官》的表演也不一定在正戏开演之前,而只要是达官显要,他无论什么时候莅临,都会得到一份专为他一个人表演的《跳加官》,而戏班为了那份比正式演出更容易赚到的、有可能很不菲薄的赏金,也不惜屡屡中断正式的表演。
让剧情在行进中不断地“定格”,可能并非主要演员所情愿,可赏金是“班中各人均分”的,牵涉到众多收入微薄的龙套、场面、检场、杂役们的实际利益,尽管也许主要演员并不在乎这份赏金,他也不能反对这种作法。更何况这种约定俗成一旦形成,入场听戏先接受戏班的加官祝福成为某一政治阶层人的特权的时候,那么,如果这种约定俗成厚此薄彼,或者突然中断,都会成为带有政治意味的问题,说不准会给戏班带来怎样的灾难。戏班从来怕官府,民国以后,又加上黑社会和报界,三者相比,报界虽握有毁誉之力,却只关乎戏班的荣辱,黑道和可以代表官府的达官就不同了,他们对戏班都有毁灭的权力,戏班不能冒险得罪任何一位达官,所以,《跳加官》的敬献对象宁肯扩大化,也不敢怠慢和遗漏。说到底,在实际上,一次堂会即使上演十几次、几十次《跳加官》,除了有点麻烦之外,对演员并没有什么损失。
《跳加官》一般说来是只赚不赔的买卖,可是,弄不好也有贾祸的可能,《世载堂杂忆》记有作者刘成禺的回忆:
儿时在粤,闻跳加官故事。两广总督瑞麟,资格应升殿阁大学士,开寿宴,跳加官,加官冠上两翅,松亸将坠落,非吉利也。鬼门内有扮内监者,急捧黄诏红黄绫出,跪呈加官前曰:奉上谕赐太师冠上加冠(冠同官音),加官亦跪接,内监乃束黄红绫于两翅,加官谢恩,再起跳,手持“一品当朝”条,跳毕,将条直挂台座中间而入,瑞麟大喜。不数月,果拜大学士,瑞认为大利市,每跳加官,必挑此人。
“瑞麟大喜”的原因是错会了扮太监的伶人在万不得已之中的机变,以为那是专为自己设计的特别节目。若没有这个聪明伶人的机智,冠冕堕地,送给瑞麟一个大晦气,可能整个戏班都要吃不了兜着走。所以跳加官也是要小心伺候的事。
“跳加官之制……不用于宫廷大内,因观戏主座为太后、皇帝,无官可加”,奉命进宫陪着太后和皇上看戏的大臣,无论官位多高,进宫就变成了“奴才”,此时此刻,当然也就不能享受伶人的恭维了。
然而,宫中演戏也有“赠送”的节目,于是,文不对题的《跳加官》就被《跳灵官》代替了。“灵官”来自道教圣地龙虎山,“龙虎山只灵官一人,当门接引,三只眼,红须红袍,左手挽袂,右手持杵。宫内演戏,则用灵官十人,选名角跳之,形像须袍,皆仿龙虎山灵官状”。跳灵官的目的也改换成为“祛邪”。
从光绪年间的“内廷供奉”的叙述“宫中演戏虽不打通,但须跳灵官,名曰净台”来看,《跳灵官》作为“赠送”表演的涵义,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又回到了它的初衷——专为取悦于观众。不过,这回的观众可是非同小可,一般应景的“赠送”表演很难博得天颜大悦,成功的记录都带有传奇色彩。流传至今的有:
一次派德霖扮灵官,德霖说:“我扮灵官?灵官归净角应行,生角都不管,旦角更不管了,祖师爷的规距,旦角不许动朱笔。”总管太监说:“你打量你们外头哪?祖师爷的规距,你们自然应该遵守;但是皇帝让扮就得扮,祖师爷也不敢违抗圣旨!每逢遇到大节日,是好角都得扮,这次让你扮就是抬举你,你就扮吧,没错儿。”当时扮者,尚有鑫培、桂芬、桂官诸人。德霖在科班中,当然学过武的,跳的还是很随得上大家。当时,西太后说:“德霖跳的还是真不错。”跳过之后,总管说:“你看,让你扮你还不愿意。结果你又得了面子了,还不谢谢我? ”这也是德霖一次得意的事情。
时小福、孙怡云二君,初入内廷供奉未久,即逢扮演灵官,由王楞仙为彼等勾脸。时小福目大瞪视,楞仙即为之勾宽大眼窝,眼梢上吊,状类风筝大沙雁脸样;孙怡云目小,即为之匀小脸膛。使二人跳头一对灵官,出场,太后即大笑。问二人脸谱,为谁人所勾?众以楞仙对。太后笑谓:此子太恶作剧!楞仙滑稽多辩,常博太后欢,以此最承青睐。
西太后喜欢热闹和滑稽,《跳灵官》恰好对了她的口味,每次表演《跳灵官》,“至少4位,或8位16位,倘遇大礼节,则扮32位。”身为“内廷供奉”的名伶都用心地跳,不敢有丝毫的懈怠,是期待得赏金?还是不敢不用心?抑或斯二者盖皆有之?
《跳灵官》的节目似乎被认定只属于皇家,清朝灭亡以后,就失去了表演对象。民国四年,国务卿徐世昌庆寿,在东单牌楼五条胡同演戏,开戏之前,也命伶人表演《跳灵官》,他可能想当一把皇帝,过过瘾。为此,宣统的师傅陈宝琛写诗云:“钧天梦不到溪山,宴罢瑶池海亦干。谁忆梨园烟散后,白头及见跳灵官。”借以垢骂徐世昌的偕越行为。这应当是《跳灵官》的最后一次演出。
建国以后,“赠送”性质的表演受到取缔和规范。但是,与商业行为共生的“赠送”表演,在规范不及和不予规范的地方仍有生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