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ICP申请条件及材料
外资ICP申请条件及材料
全称:增值类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定义: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经营性ICP,经营的内容主要是在线支付、充值平台、网上广告、代制作网页、有偿提供特定信息内容、电子商务及其他网上应用服务。
用途:在互联网盈利、进行经营性业务。
申请条件:1.注册资金一百万以上
2.外资股份占比不能超过占股比例49%必须有中方控股知道追到自然人或国有独资
主要材料:1.中方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中方法人身份扫描件
3.调档章程
4.中方投资者营业执照和身份证
5、外方投资者提供登记证书(法人登记证书)
6、外方投资者自然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7、外方投资经营电信业务的许可证或者证明材料(这个我们可以协助指导)
8、公司的基本信息
审批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简称工信部
审批时间. 六十个工作日
有效期. 五年。到期前60工作日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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