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诉追索物业费,如何正确应对?

山东睿德律师事务所   曾立

实务中有的业主对物业公司的各项管理存在意见,并且因此不愿意缴纳物业费。但与此同时,物业公司对该类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的行为又着手实施诉讼程序。那么对于业主而言,如果遭遇物业服务原本有瑕疵的物业公司对自己提起关于物业费的诉讼,业主应当如何正确应对呢?

从操作实践来看,诸多业主的常用操作方式无非是抗辩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或者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存在不合法情况等。但是这些仅仅是一种抗辩,这种抗辩业主往往也只是停留在说辞层面,很多连基本证据都没有。退一步讲,即便提出此类抗辩的业主有相关证据,该类证据也不能成为业主直接不予缴纳物业费的合法理由。那么业主应当如何正确应对物业公司的物业费诉讼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的规定:“业主对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以及其他业主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其承担民事责任”物业公司未按照约定履行物业服务义务,确实会损害到业主的合法权益。只是业主在对物业公司的这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主张不能仅停留在抗辩层面。业主需要像物业公司对自己发起诉讼一样,业主也对物业公司发起诉讼。诉讼请求的事项可以是:1.物业公司履行尚未履行的某些服务义务;2.赔偿因物业公司未履行服务义务而该己方带来的损害。

业主在提出上述类型的诉讼请求时,要同时提供相应的证据。例如,如果你所属小区的车辆停放管理混乱,虽然缴纳了停车管理费及停车费等相关费用,但是由于物业管理混乱,造成车位被他人占用,业主仍然无法在自己的车位上停车。业主可以通过举证停车位被占用、举证业主在小区外产生的停车费票据等方式举证证明自己因此造成的合理损失。

总之,业主对抗物业公司的物业费诉讼诉请,要尽可能采用主动出击的方式,而非一味通过简单的抗辩来试图赢得诉讼。就提起诉讼的时机而言,业主可以在物业公司对自己提起物业费诉讼之后,在被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内提起反诉,效果一般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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