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释中医诸“火”

中医学中有关“火”的概念较多,如少火、壮火、外火、内火、虚火、实火、阴火、阳火、君火、相火、命火、真火、龙火、雷火、邪火等。有的属于正常的生理学概念,有的则属于病理学概念。

1.火有常变之分

火之常为阳气,平人身中之火即为阳气。阳气为人身之大宝,能温养煦育五脏六腑,四肢百骸,运行气血,蒸津化液,抵御阴寒,为生发之根本。人身之火,要在暖脏腑而煦气血,具有生发活泼之机,《类经·阴阳类》说:“火,天地之阳气也,天非此火,不能生物,人非此火,不能有生,故万物之生,皆由阳气,但阳和之火则生物,……火和平则气乃壮”。

少火为身中之阳气。少火即指正常的、具有生气的火,是维持人体生命活动的阳气。因此,《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少火之气壮”。又说:“少火生气”。少火源于饮食水谷,化于气血,因此,《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气食少火”。

火之变动为贼邪。体内阳气之变,即是邪火,火无外火,即因于此。邪火之成,则在阳气失其正化。《景岳全书·火证》说:“火为热病是固然矣,然火得其正即为阳气,此火之不可无亦不可衰,衰则阳气亏虚也;火失其正是以邪热,此火之不可有,尤不可甚,甚则真阴伤败也。然阳以元气言,火以病气言”。就是说人身之火失其正则为邪,戕伤脏腑,耗伤气血,亦即《类经·阴阳类》所说:“亢烈之火反害物,故火之过则气反衰……壮火散气”。所谓邪火,实为身中阳气之变,《景岳全书·传忠录》说:“以阳气为元气之大主,火为病气之变见”。总之,火有常变,而火之变为贼邪,又与阳气不相容,因此,临证辨火之邪正甚为重要。

正常之火

正常的火,为生理之火,又称少火。是指对人体具有温煦生化作用的阳气。阳气为人身之大宝,能温煦五脏六腑、四肢百骸,运行气血,蒸化津液,抵御严寒,为一身之气生发之根本。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少火生气”。
邪火

邪火,为病理之火。从正气盛衰之不同,有虚实之分;从来源之不同,又有内外之别。

外火

火多由内而生,少有外感,故有“火无外火”之说。但从暑邪的致病特点来看,与火极为相似。暑邪内迫,以致卒昏不知人,或抽搐生风,致病迅速,疾如火热。东垣《素问玄机原病式》说:“暴病暴死,皆属于火”。若夏暑而不挟湿时,即可看作外火。其次,由于火灾,火之熏灼、蒸腾,灼伤肌肤,内熏脏腑,煎熬津液,亦当作外火看。
内火

内火由体内脏腑阴阳气血失调所致,为内生五邪之一。由于导致内火产生的原因不同,又有虚实之分。脏腑实火,多由饮食失节、七情过激、情志失调,以及感受外邪引发。虚火则是脏腑机能的一种虚性亢奋状态,常见于上述之阴虚火旺、虚火上浮、气虚之火(热)3种情况。

2.邪火有虚实之异

邪火名称繁多,但俱可用虚实二字统之,即实火、虚火。实火,指邪热炽盛的实证、热证。以胃肠、心、肝胆实火最为常见。其证候表现为高热、头痛、目赤、口苦、口干、渴喜冷饮、烦躁、腹痛拒按、胁痛、便秘、溲赤、口舌生疮、甚则吐血、衄血,或发斑、发疹,舌红,苔黄燥或起芒刺,脉数有力等。

壮火属实,为阳火。壮火由阳气亢盛至极而生,故壮火属病理学术语。它是指过亢的、能耗伤人体正气的火。《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壮火食气”,“壮火散气”。素体阳气偏盛者,其阳热之气亢烈则为壮火,责在阳气亢盛。火属阳,火盛炽热,治须苦寒凉泻,故炽烈之壮火,亦称阳火。壮火言邪甚,而阳火言火热炽盛之势。

虚火属虚,由阴虚、阳虚之别。虚火是人体脏腑机能的一种虚性亢奋状态。根据其脏腑损伤的不同而有阴虚、阳虚、气虚之别,则虚火又可分为以下几种。

阴虚之火,亦称阴虚火旺。由阴液亏损,阴不制阳,阳气相对偏亢,即阴虚火盛而产生的火热征象。如两颧潮红,低热或潮热,五心烦热,或骨蒸劳热,盗汗,心烦失眠,尿短赤,口燥咽干,舌红苔少,或光红无苔,脉细数无力。常见于热病后期,阴分受伤,或阴虚劳损等。五脏皆有阴阳,故阴虚之火,可遍涉五脏,随阴虚之不同脏腑,见证亦有区别。

阴虚假热。由于阳气虚衰,阴寒内盛,格阳于外而引起的假热。《景岳全书·火》说:“元阳衰败,火不归元,戴阳……”,“寒从中生,则阳气去所依存而泻散于外,即是虚火假热之谓也”。

阴火内起。阴火之名,始于东垣。从东垣对“阴火”的表述看,其意大致有三:一是阴虚内热。实是说思虑过度,心阴耗伤,心阳独亢,而心火内盛的病理。二是气虚发热。发热本当用苦寒清泻,但气虚时的发热,则由于元气不足,以致心火独盛,出现一系列的热象,这时的心火,就称为阴火,用寒凉而发热反甚,以甘温之法则热除病退,因而把这种不同于阳热火邪的火热之征,称为“阴火”。三是气虚感受外邪,邪正相搏而发热。从内生五邪的角度看,气虚时的发热,便是阴火。

实火

实火,由阳热炽盛引起,也称壮火,能耗散人体的正气,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壮火食气”、“壮火散气”。实火以胃肠、心、肝胆实火最为多见,常见临床表现有高热、头痛、目赤、口苦、口干、渴喜冷饮、烦躁、腹痛拒按、胁痛、便秘、尿赤、口舌生疮,甚则吐血、衄血或发斑、发疹、舌红、苔黄燥起芒刺、脉数有力等。此外,外感六淫诸邪,痰湿、淤血、食积等郁久,及五志过极,在一定条件下皆可化火。东垣《素问玄机原病式》谓之:“六气皆可化火”,以及后世诸家所谓“百病皆兼邪,久郁必化火”,即指此而言。
虚火

虚火,是人体机能的一种虚性亢奋状态。多由阴液亏损,阴不制阳,阳气相对偏亢所致。如热病后期,阴气耗伤;或劳欲过度,阴精耗伤,阴气不生;或久病不复,阴气亏虚;或先天禀赋虚弱,肾阴素亏;或肝郁化火,久耗阴气,皆可致阴亏不能制阳,阳气相对亢盛,而化为虚热虚火。故《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阴虚则热”。其临床常见表现有颧红盗汗、五心烦热、心烦失眠、小便短赤、口干咽燥、舌红少苔或光红无苔、脉细数无力等。五脏皆有阴阳,故阴虚之火,可广涉五脏,然多见于心、肺、肝、肾四脏,尤与肝肾二脏关系最为密切。另外,又有气虚、阳虚所致之火。气虚之火热,多由脾胃气虚所致,又被称为“阴火”,治宜甘温除热(火)之法。阳虚之火,亦称阳虚假热,是由于阳气虚衰,阴寒内盛,格阳于外而引起的假热,亦称“戴阳证”。如《景岳全书·火》说:“元阳衰败,火不归原,戴阳……”,“寒从中生,则阳气无所依存而泻散于外,即是虚火,假热之谓也”。

3 君相之火
君火

君火,即是指心阳,心火。因心为君主之官,为五脏六腑之大主,能统领全身五脏六腑的功能活动,主持精神、意识、思维活动。心统领主持上述活动的动力,即称为心火。心火旺盛,则神志安定,血脉流畅,脏腑协调;反之,则心神不安,血脉不畅,脏腑失调。正如《素问·灵兰秘典论》说:“主明则下安”,“主不明则十二官危”。
相火

对于相火的争议较多。相火一词,首见于《素问·天元纪大论》,原系论说天地运气变化的。后世医家加以发挥,渐用于说明人体的生理病理变化。对相火的认识代有发挥,但真正用相火来说明生理、病理并形成理论,起到承前启后作用的,当推丹溪。他认为相火是指人体生生不息的机能活动,“人非此火不能有生”。这种机能活动,虽然各脏腑都具备,但主要发源于肝肾,复分属于心包络、膀胱、三焦、胆诸腑。相火又有常变之分。相火正常,则各脏腑功能活动正常;相火妄动,则会耗伤元气。明·赵献可在《医贯》中,又名相火为龙雷之火,称其寄于肝肾之间。若相火正常,则如龙之潜海,雷之伏于地,温煦长养脏腑气血而不显其形。若平日不能节欲,以致命门火衰,肾中阴盛,龙火无可藏身之为,则游于上而不归,而见上焦烦热、咳嗽等火症。但此火不可以水灭,不可以湿伏,惟当以温肾之药从其性而引之归原,使龙归大海。譬如“……龙雷之火,每系浓阴聚雨之时,火焰愈炽,或烧毁房屋,或击碎水石,其势诚不可抗。惟太阳照,火自消灭,此得水则炽,得火则灭一验也。”清·喻嘉言认为,相火乃人身之元阳:“相火居下,为原泉之温,以生养万物,故于人也,属肾而元阳蓄焉……”。相火之动,谓之龙雷,“龙雷之性,必阴云四合,然后遂其升腾之势,若青天朗日,则退藏不动矣。”由此可见,相火,常指肝肾之火,尤多指肾火。
4 阴阳之火
阳火

炽烈之壮火,亦称阳火,须苦寒泻火之药直折以治。
阴火

阴火之名,始于东垣。对于阴火的阐述,东垣的概念不够明确,致使后人对其有多种阐发。有人认为是一般大热烦渴而宜用寒凉的实火;有人认为是阴虚发热而宜用滋阴的虚火;也有人认为指的是“阴盛格阳”所致的假热;大多数人认为是由脾胃气虚所致。如1976年出版的湖南省中医药研究所编写的《<脾胃论>注释》中,即认为阴火是由于饮食、劳倦失于调节,损伤脾胃,致使脾胃中元气下陷,以致肝肾相火离位,上乘脾胃、心包而成。而笔者认为阴火仅指离位的肾火,一是因肝体不在下焦;二是因为东垣多次提到用黄柏以泻上凌之阴火,而黄柏归肾经,偏治下焦,主泻肾火。由此认为,东垣所指阴火当指肾火,属邪火中的虚火范畴,因其根本乃脾胃气虚引起。
而从生理部位看,心居上焦阳位而肾居下焦阴位,故又有将二者相对而言,称心火(阳)为阳火,肾火(阳)为阴火者。此外,还有命火(命门之火)、真火之说。
此二者皆是指肾中阳气,即肾阳,亦称元阳、真阳、肾火。肾阳为一身阳气的根本,是生命发生的原动力。由于肾阳在人体生命活动中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肾阳又被称为命火。历代医家都十分重视对肾阳的研究,临床中更注意顾护肾阳。

基于上述可知,火有邪正,少火言正气,壮火言病理。病理之火,是为邪火。邪火其根本在于阳气的充盛与否,以及阴精是否满盈。从其产生的机理分类则有虚实之分,《景岳全书·火》说;“凡察火证,必须察其虚实”。邪火之虚实,是以产生该火时机体阳气盛衰之状态而言,阳气盛,火热炽,名曰实火;阳气衰,中气虚,则为虚火假热,分别称为虚火、阴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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