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领财产,判刑入狱。
王某利用担任车间主任的职务便利,长达四年之久,通过虚假考勤的方式,虚报冒领公司财产26万余元,后被查获,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于王某近亲属积极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取得公司谅解,王某被人民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法律及企业管理制度永远有漏洞,永远在不断完善提升的过程中,王某利用公司制度和管理的瑕疵,辜负公司领导的信任,以职权进行违法犯罪行为,不可饶恕。防微杜渐,洁身自好,耍小聪明,贪财侥幸,私欲膨胀,以身试法,自投罗网。破坏规则者,必将被规则制裁,违法犯罪的物证痕迹一旦暴露,难逃法网。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冒领财产暂时的得逞,让王某私欲满足,贼心不改,继续违法犯罪,不能自拔。从违规到违法一步之遥,量变必然引起质变,一般违法行为演变成严重的违法犯罪,都是从贪心开始,挑战法律,自受欺辱。本来没有养老金领取身份认证,但由于个别人违法冒领社保养老金,导致全国性退休工人领取养老金每年进行身份验证,证明领取人“还活着”,避免死人继续领养老金的违法行为,因个案违法犯罪,推广伤及无辜的多数人,无可奈何。还有医疗保险,有人冒名顶替,张冠李戴,损害国家利益,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贪小便宜酿成犯罪,终将难逃法网制裁。王某冒领的财产已经赔偿损失,还要定罪判刑,教训深刻,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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