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的,一百分的笑容
早安·昭和
我是在某法国时装店的玻璃窗上发现那个秘密的。
那是我那一周内第三次走进店里抚摸那件枯叶色的长大衣,为了不让穿着整洁,妆扮严格的店员对我产生抵触心理,消除一点尴尬感觉,我故意先走到离它最远的服装区,假模假样地欣赏打量其它的锦衣华服,但是无论如何最终我还是会一步一步地向它靠近。
它对我产生了一种格外的吸引力,像是散发着钻石的光芒,像是飘荡着珍藏红酒的芬芳,像是过惯了灯红酒绿生活的菲茨杰拉德,穷愁潦倒的时候,忽然收到了一个装着一大笔稿费的信封。
店员每一次都礼貌地建议我,其实离它不远的那件银灰色大衣更适合我,衬托得我更加贵气典雅,冷艳美丽,这一件金黄色的,呃,怎么说呢,仿佛有几分醒目。
哦,金黄色,原来是金黄色,我眼中的她,是枯叶色,我喜欢枯叶色这一种表达,太醒目了吗?也就是招摇的意思,我尝试回忆自己的身份,哦,四十几岁,还是五十岁,我有半辈子没有过生日了吧,管它。
我是不是已经老到得无欲无求地坐在家里烤暖炉,身上披一件大衣,养只狗,然后泪眼朦胧,心花怒放地读简奥斯汀的年纪?
简奥斯汀是骗人的,年轻时候我就知道,但是那时候不敢说出来,生怕一语成谶,老了以后更不敢说出来,怕别人说你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唉,人生,唉,达西,唉,简奥斯汀。
这就是高档时装店的好处,店员的操守和素养像是一件打理得一尘不染的西装,我指的是上班的时候,有目共睹,无可指摘,她会尊重你的品味,同时给予一定的意见,她会告诉你真心话,一定程度上的。
但是我一次次地流连忘返,只是为了那不算价格最高的,不算颜色最华丽的,不算做工最精致的,不算最让人眼前一亮的,枯叶色的格纹大衣。
那种质感,让我想念起曾经爱过的某个男人沉睡时候的棕色短发,温柔绵软,服服帖帖,任我处置。
我无数次想象自己披着它的样子,走在清晨空荡荡的大街上,偶然路过的绅士会发出由衷的赞叹,蝴蝶会愿意栖息在我的肩头,阴暗的天气也会因此而显得神采飞扬,我会穿着它去参加达洛薇夫人的宴会,或者是与道连格雷先生一同去听一场莎士比亚的戏剧。
你不要嘲笑我附庸风雅,品味老套,在伦敦这座城市,至少还苟延残喘着五千个为一场至好有功,切忌有过的晚餐会筋疲力尽的达洛薇夫人,还有三千个特立独行,像蓝孔雀一般高傲冷漠,对影自怜的道连格雷。
然而我身上所有的钱,只够得着买一条围绕在大衣领上的斑点花纹丝巾,这个残酷的真相,让我几乎热泪盈眶。
如果这个时候有一个男人出现,潇洒地对店员说,「请将它包起来,这是我送给这位女郎的礼物,圣诞节越来越近了,已经是秋天了,不是吗?」
那么他像拿破仑一样个子不高,像丘吉尔一样眼神倨傲,像罗密欧一般年轻气盛,还是像卡西莫多一般丑陋不堪,都无足挂齿,哦,我堕落了,我打扮得一丝不苟的皮囊里面深藏着这样一颗堕落虚荣,千疮百孔的灵魂,想到这里我就双腿发软。
我只好说:「天还没那么冷不是吗?再等一段日子,再等一段日子。」
我真不敢推开那扇沉重的玻璃门,但是那是我的来路,也注定是我的去处,而且一贯地,空空荡荡。
我第三次走出店里的时候,没有即刻就走掉,而是回头缱绻地望了一眼,店员还在对着我礼貌地微笑着,不是嘲讽,不是鄙夷,而是谅解,还有同情,啊,我真想拥抱她,拥抱这个善良的女人,她一定是明白我的,啊,我真想抽打她,撕下她的脸皮,这世上没有一个女人是需要被同情的,她只需要被满足。
也就是在这个时刻,我看到了玻璃窗上的自己,穿着那一件价值1200英镑的大衣,手里捧着一本装帧典雅的,封面写着我的名字的书,身上光芒闪烁,是从四面八方投射而来的镁光灯,我在笑着,露出来的牙齿一颗比一颗洁白,手指上没有被香烟熏黄的痕迹,脸上也没有酗酒导致的宿醉的粗糙褶皱,笑容里面有百分百的自信,百分百的美丽。
我就这样凝视着玻璃窗上的自己,一时间还不愿意回神,直到一只黑色的乌鸦忽然从我身旁飞过,顺便发出一声凄厉的鸣叫,简直吓我一大跳,我想着自己也许是产生了幻觉,看了看表,上班的时刻到了,就十分扫兴地回到我狭窄忧郁的格子间。
一下午的时间,我都在鬼使神差地想念着那件大衣,想念着离我而去的某个男人,他的软弱的头发,他的孔武有力的背脊,他的温柔残暴的攻击,他对我说我是一个疯子时候的绝望和恐惧,还有他离开的那天泰晤士河上的落日余晖。
我没有一丝一毫的心情投入工作,顶头上司唤我帮她处理一些还未来得及归档的文件,起初的时候我还佯装镇定,屏息凝神,但是过了一忽儿我的心神又开始飘荡,我的手指在颤抖,我的肚子在抗议,我整个人都变得不正常。
我想甩掉手中的白纸黑字,我想尖叫,我想跳进泰晤士河,我想让一个男人掐死我,在这之前,我还想再看一眼那件枯叶色的大衣。
好不容易捱到下班,我又去到那个地方,我指的是那扇玻璃窗,我又看到了光彩照人,志得意满,风姿绰约,妙不可言的自己,可是我还没有欣赏十秒钟,就被一个粗笨暴躁,胡子拉碴,大腹便便,目光呆滞的男人推开,他站在我之前站着的位置,我诧异地看着他,他虚浮的脸上挂上了一个松松垮垮的笑容,不知道他看到了什么,也许是一个别着枪,骑着马,神采飞扬,潇洒不羁的克林特伊斯特伍德。
从我这个角度能够看到他左侧大颗大颗枯黄色的牙齿,那一瞬间一股汹涌的恶心之感向我袭来。
然而他也高兴不了多久,一个重量级的胖妇人走到他面前,斩钉截铁,滴水不漏地阻挡住他的目光,她也开始欢笑,关键在于,她笑出了声,她如波浪一般动荡的肉随着她的笑声浮动起来,那样的情不自禁,那样的兴高采烈,让人错觉她是看到了一个赫本,还是黛安娜,或许是位高权重的伯爵夫人也说不定。
每一个人都只有短短几十秒钟的时间,因为不多时就会被新的人推开,到最后,干脆变成一片硝烟弥漫的战场,撕扯扭打,推挤彷徨。
我没有加入他们的阵营,我不是不想看到散发着光芒的自己,我只是不愿被他们踩死,或者唾沫星子淹死,或者呼哧呼哧的臭气憋死。
前所未有地,我突然想活着,活着看这一切最终会演变成什么样子。
奇怪的是,店里的人仿佛看不到这一片闹哄哄的场景,他们依然在巧笑倩兮地评赏着一件件精心定制的时装,对着客人信心十足,礼貌非常地展示着一百分的微笑。
直到一只黑色的乌鸦势如破竹地撞到玻璃窗上,谁知道它曾经历过怎样的绝望,那一击之力居然将玻璃窗生生地刺穿,先是鲜血淋漓的洞眼,接着一点点蔓延扩散,直到一整面玻璃窗轰然倒塌。
原来张牙舞爪,推推搡搡的人忽然都手足无措地停止了,在原地待了一阵子,仿佛遗忘了方才发生的一切,脸上又回复原来的神情,虚弱,迷茫,恐惧,接着他们摇摇头,各自分散走开,各自走向来时的方向。
直到残破不堪的玻璃窗外,只剩下我一个人,我朝店里看着,那个打扮精致的店员又对着我,无比灿烂友好地笑着。
一个多么美丽的,一百分的微笑。
等你爱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