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宵節「躲燈」之俗

正月十五日,夏曆新年首個月圓之日。民間於元宵夜掛彩燈、鬧龍燈、觀燈、猜燈謎等等,熱鬧非凡。正月十五過完,新年正式結束。傳統新年最後一日,民眾盡情狂歡。

不過,新婚之媳婦不同於一般觀燈人群,她們受到一些規矩之約束,亦即大家賞燈,她們卻要「躲燈」。許多地方有「出嫁閨女不堪娘家燈」之俗,俗謂此曰「躲燈」,各地規矩亦有所差異。據說此俗源自滿人,後流傳自不少漢人地區。

有的地方不能看娘家燈,出嫁之女兒必須於天黑點燈之前離開娘家。有的地方正月十四日就要回婆家,如安徽蚌埠之俗為「閨女不看娘家燈,十五裡頭(即正月十五之前)不登門」;遼寧開原以有出嫁之閨女「不看娘家燈」之俗。有的地方則是不能看婆家燈,如合水等不少地方,新媳婦正月十五當天必須回娘家或到鄰家借住;河北深澤縣有「新媳婦三年不看婆家燈」之俗;南陽一帶,新婚男女於正月十五當日夫妻相攜赴岳父母家「躲燈」;陝西一帶,新媳婦於正月十三或十四日回娘家「躲燈」(娘家派新媳婦之兄或弟至婆家將其接走)或至親戚家暫住數日,過正月十六才能回家(隴縣之新媳婦「躲燈」既不在婆家,又不回娘家,而要至丈夫之舅家或姑家住上幾日,一般正月十二去,正月十六返回);青海於正月十五當日,新婚夫婦須帶上禮物至娘家躲燈,但不能留宿。有的地方是既不能看娘家燈,也不能看婆家燈,如東三省一帶,正月十五晚,新媳婦要至姑母或姨母家或其他親戚家借宿。

「躲燈」為針對新媳婦而言之俗,並非所有出嫁閨女都不能看娘家燈或婆家燈。很多地方僅結婚當年躲燈,以後則不必再躲,如上述陝西隴縣。有些地方則需躲三年,俗謂「三年不看娘家燈」「新媳婦三年不看婆家燈」等,如黑龍江一帶,新媳婦頭三年要躲燈,三年之後就不再有什麼講究。

至於新媳婦為何要躲燈,民俗說法甚多,譬如說,若不躲燈,新媳婦容易蹬(「燈」之諧音)公婆。亦有漢中一帶俗諺所謂「正月十五不躲燈,瞎了婆婆雙眼睛」(此處指躲婆家燈);亦有「閨女看了娘家燈,娘家窮得釘打釘」「閨女看了看娘家燈,娘家窮個坑」「看了娘家燈,要死老公公」「看見婆家燈,妨死老公公」「正月十五不躲燈,來年死公公」;黑龍江一帶之說法則是看了婆家燈,死親爹、看了娘家燈,死公公。此類俗語,近乎詛咒……

至於娘家、婆家、自家,甚至親戚家之燈都不能看之緣由,皆自上述說法推出,所謂看了婆家燈會剋公婆,看了娘家燈會剋父母,看了自家的燈會夫妻相剋,那麼看親戚家的燈就會剋親戚,因此只能去住酒店?!頗無稽之談!

不知如今多少地方尚留此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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