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夫沙龙】能否启用人脸识别抓拍非机动车违法
读者来函
“红灯行、绿灯停”等的交通规则估计三岁儿童都会背,但是我遍翻一些报纸杂志,少见有对慢车道行驶的电动车、自行车逆向行驶的要求。
某日下午骑自行车去市里办事,因为刹车有点不灵,我与一个反道骑轻骑的女人迎头相遇,稍有碰到,我的损坏没有她的车重。后来在交警的处理下,我赔了她60元了事。事后我才想起来,她反道行驶是否是很有理啊!
今天中午上班途中,又遇到一位反道行驶的电动车。 我骑车的速度已经很慢了,正等着对方向右拐走上大路,谁知道对方来一句:不知道你是怎么骑车的!她反道行驶怎么还有理啊? 秦志强
凡夫点评
上面来函说遍翻报刊没有找到非机动车的行驶规定,看来他是没有找对地方,为什么不去翻翻《道路交通安全法》?
该法第35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第57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这些规定显然对非机动车反道行驶亮出了红牌。
该法第18条还规定:非机动车的……制动器、车铃……应当符合非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从这条规定不难看出,上面这位朋友骑“刹车有点不灵”的自行车上路也是违反交规的,与反道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擦,自然也不能完全免责。
反观当下城市交通乱象,行人和非机动车违章尤其突出,一些人安全意识和公德意识薄弱,总是图一时之便,藐视规则,恣意违章。每次我在路上看到那些反道行驶、乱闯红灯的骑车人,总是感慨他们“没吃过亏”,等到血的教训降临头上可能为时已晚。
呼吁执法部门加大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章的处罚力度,让他们吃点小亏,避免今后积习难改酿成大错。必要的时候也可以动用科技手段提高执法效果。据说国内有些城市开始启用人脸识别抓拍行人与非机动车违法,这样的方式是不是也很值得我们借鉴呢?
芜湖媒体凡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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