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琐忆(四):听着当年的歌, 想着那时的事
在新校区时,我偶尔会拿着家里的相机去学校,试图留下一些和同学共度的美好瞬间。可能,当日的烟雨君就晓得若干年后,自己会很频繁、颇投入地怀念青春岁月。虽然拍过的照片都安放在老家的柜子里,和我的部分书籍相伴,但照片中的内容却可以流畅又清晰地在脑海中放映出来,着实是既超清又不卡。其中最有趣味的一张,要算兴兴和马磊的合照了。冬天的一天,我和马磊吃着烤地瓜(这块烤地瓜的来历,请听下面一段文字分解)走到了学校办公楼附近,至于兴兴是如何冒出来的,实在想不起来了。在雪地上拍了几张后,感觉不尽兴,于是我们钻进了一座没竣工的楼里。闭上眼、皱着眉想了一秒半钟,确定那座楼是在实验楼的北面。此二人拍到高潮后,就蹲在楼顶的墙下,装起了囚犯的样子,兴兴还特意把头发弄得更乱了。于是,他们那英姿逼人的另一面就被我圈在了镜头里。可惜呀可惜,这张照片不在手边,否则可以当下酒菜了。依稀记得,兴兴手放腰间,近于蜷缩,低头视地,微露脸庞;马磊双手揣袖,抱于胸前,委琐之态,令人称叹。就在二人优美亮相的这楼顶上,我还做过一个实验:闭着眼走直线,看看到底是不是能走出圆形来。如今想不起来我在厚厚的雪上踩出什么形状了,只是确定我没有坠楼而逝。当年,男生宿舍楼的东侧是一片空地。当然,二者之间还隔着一道铁栅栏(关于弄断铁栅栏,逃到学校外面带来的无限快感,鄙人已在《回望校园》中深情回忆过,此处从略)。我们不能随意到空地上散步,但各位小贩却可以自由地沿栅栏一线摆起摊位。除了卖包子、鸡蛋灌饼等可食物品,还有卖盗版书、电话卡等不可食物品的。学校食堂的伙食向来得到学生的一致差评,校领导却不知哪里来的贯通天地的勇气,竟毫不脸红地说食堂年年赔钱。我们的班主任侯老师曾在教室说过一句“吃食堂的饭,还不如吃包方便面呢”,话音刚落便赢得了全班同学异常热烈的掌声。顺便说一句,侯老师所吃的教师餐厅的饭菜可比学生餐厅的饭菜好很多。为了减少学校饭菜带给我肚子疼的次数,我便经常去栅栏边光顾那些摊位,为拉动家乡经济增长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学校领导当然不喜欢学生不去餐厅消费了,于是,到了开饭时间,他们就轮流去栅栏边守着,先是阻止学生靠近栅栏,后来还变成突然袭击,逮住购物的同学并罚站。有一次,年轻的烟雨君刚把买包子的钱递出去,校领导便杀来了。虽然很想和校领导打一架,最后还是决定暂避锋芒,因而,留着长发的烟雨君夹着尾巴逃到了宿舍。其实,烟雨君早就意识到写跑题了,因为在这样的短文中,都写了快400字了,那块地瓜还没有出场,甚至连出银子买地瓜的马磊大财主也没出场。转念一想,这都无所谓,烟雨君向来是有感而发,随兴而往,写东西只为消愁解忧,又没想着找地儿发表。更何况,这类回忆的文字,更是为了慰藉自己那虚茫无垠的内心,为了寻觅曾经拥有青春的见证。好吧,请主角出场。话说,那一天是返校的日子。早早到校的烟雨君找到了家住县城、也早早到校的马磊。在去选景拍照之前,马磊说他有五毛钱(不是通过从事某工作挣的),想去买块烤地瓜吃。正好,那天校领导未坚守岗位,没在栅栏旁巡逻。那年头,物价没有现在这般高昂,但我还是深刻怀疑五毛纸质人民币的购买力。在栅栏旁边,马磊一改平常的伟岸豪迈,以一种乞讨的语气向卖地瓜的阿姨说:“大姨,五毛钱卖给一块儿小的吧,卖给一块儿小的吧!”那位大姨很善良,她嘴里说着没有那么小的,手却在烤好的地瓜里翻找着。功夫不负有心人,最后终于找到一块按正常价卖大约一块钱的小地瓜。大姨忍痛割爱,将地瓜给了马磊,收获了马长老一连串的“谢谢”。纵然不欣赏马磊买东西的这种方式,但大冬天里,谁跟又甜又香又热乎的烤地瓜有仇呀。那一枚来之不易的地瓜,陪伴我俩走了好远的路,从宿舍楼跋涉到运动场,从运动场奔波到教学楼,后来还赶赴行政楼,期间我俩还吃着地瓜合影留念。如果这张照片在手边,估计烟雨君会边看、边笑、边流泪,直到大雨如注,直到暗夜如漆。既然前文提到了兴兴,就多写几句,使其光辉形象更加丰满一些吧。如今的兴兴是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就职于县城的第十四中学。写到这里,烟雨君怎么就这么想回到家乡,当一名高中老师,从此和兴兴君成为一辈子的同事呢!毕业前夕,同学们纷纷拍照片,并互送照片留念。第一次去公园和几位同学合影时,我们用的相机便是兴兴家的,胶卷是他提供的,冲洗应该也是他自己完成的。我记得那个黑色相机很高级,还可以定时拍照。毕业后同学聚会时,兴兴又带去了这台相机,给大家拍了很多照片。话说回来,兴兴老师,聚会时拍的那些照片还在吗?我怎么那么想看看呢!顺便再说一句,就是在那次聚会时,烟雨君平生第一次被鱼刺卡住喉咙。我曾向兴兴索要他的单人照,他说让我等两天。当在教室中收到他的照片时,我分外吃惊,不仅因为他照片的相纸很厚实,厚度大约是普通相纸的2.50倍,更因为照片中的他衣装整齐、表情自然、丰神俊朗,满身的青春气息跃出纸面,逼人而来。哎呀!越写,越想翻翻当年的照片了!在新校区时,兴兴在三班,我在四班,教室虽然不相邻,但我们还是经常见面。我最想说说那次早饭时的相遇。那天,我刚开始享用早膳,兴兴就坐在了我对面。我抬头只看了他一眼,就差点把嘴里的饭吐他一脸。只见高大帅气的兴兴同学把白色衬衣的左半个领子卷到衬衣里面了,下巴之下,是一个孤零零的领角。而且,他脖子上佩戴的小饰品跑到后背去了,颈项的正面只见一条细细的红绳。真想知道他穿衣服时想啥呢。兴兴的这一形象会永远活在我的心中,让我在苦海中沉沦时都能痛快地笑出声来,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