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有个3:1法则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系博士 郭润峰
每个人都在追求幸福,希望人生是快乐的,但总有不如意的时候。如果在你消沉时想让自己找回快乐,建议记住一个“3:1法则”。
这是巴西巴西利亚大学组织心理学家马尔西亚尔·洛萨达在2005年与美国密歇根大学心理学家芭芭拉·弗雷德里克森联手提出的一个命题:一个人积极向上的情绪,应由积极情绪和消极情绪综合而成,其比例大致是3:1。即当积极情绪比消极情绪多两倍时,人是最积极向上的;如果这个比值过低,人就会消极,难以幸福。他们的研究还发现,这个比例在团队发展中也成立。无论多大的团队,当积极事件与消极时间的比值约为3时,团队就会更繁荣,而比值过大或过小,都会失去活力,在婚姻、生活中也都如此。
在日常生活中,虽然我们不能精确地利用这个比例,但能得到有用的提示,就是消极情绪或事件是生活的一个组成部分,我们无法完全逃避糟心事,但即便有负面的事情存在,我们依然可能获得快乐、幸福。只需要主动地去做积极的事情来对抗消极事件就行,即用更多的积极情绪来抵消负面情绪。
为此,美国“积极生活”网站总结了利用3:1法则来增强幸福感的6种具体做法。
1.从小事做起。“积极事件”听起来好像是极度快乐的事或大善事,但其实无须这么“高端”,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就行。如对身边的人微笑、赞美别人几句、播放最喜欢的音乐、看最喜欢的电视节目、玩半个小时游戏、给自己做顿美餐、穿上最喜欢的衣服、买件合意的小礼品和拥抱所爱的人等。所有一切表达善意、出于真心的积极言行,都会带来正面效应。当你愁云满布的时候,更需要动起来做些积极的事。
2.接受消极是生活的一部分。“消极”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只能减少它的影响,而“接受”就是最有效的做法之一。生活中发生的每件事不可能都是积极的,这种期待是不合理的,我们需要学习应对和适应负面情绪。接受人生有起有落的事实,能让你有足够的动力,用积极的态度来面对它们。而且,接受“坏事躲不过”的现实,也能让你做好心理准备,培养积极的应对机制,以后能以良好、成熟的方式来化解未来会遇到的压力。
3.改变偏见。人类天生会更在意消极、负面的事件、评论等,因为这会威胁自身的生存、信心。但是,对于身处安全环境的人来说,总是纠结负面事件、只看到悲观的一面或把问题想得很严重,容易形成愤世嫉俗的思维方式,对人对事都自动带上负面偏见。从长远来看,这种心态会永久地改变一个人对环境的反应和处理压力的方式,觉得全世界都和自己作对,看不到人性中的美好,让自己过得不快乐。
容易往坏处想的人,建议通过一些办法来改变思维,不要被偏见蒙蔽双眼。1.开拓视野:多见些人和事,理解到看事情有很多角度,处理情绪也有很多积极的方式,一味自怨自艾没必要。2.转移注意力:如果你总是盯着缺点看,就会放大坏的一面,别总关注不好的部分,把注意力转移到好的方面,并为其付出更多精力。3.不要被孤立的事件控制:单一的、局部的坏事并不意味整体都是坏的,学会客观、全面地看人和事,或者把眼光放长远一点,相信事情会有积极的变化。
4.冒点风险。很少人意识到,接受挑战和冒险实际上能极大促进愉悦感。当你刚开始接受挑战的时候,压力会很大,但是之后你越努力、做得越频繁,获得的小成就越多,你就越有可能发现,走出舒适圈会带来很多新鲜、惊喜。
5.创造积极的一面。有些情况确实无法找到积极的一面,这就需要你自己去创造。当你把精力集中在让事情变得更好,控制住坏事情后,压力就会消除,自信就会上升。这就是“多想不如多做”,行动起来解决问题的人永远能更快地恢复积极心态。
6.积极地自我对话。当你无法创造出具体的、积极的事件时,就可以求助于对你生命来说最重要、最有力量的人——自己。向自己讲述积极的事情可以帮助逐步摆脱困境。研究表明,积极的自我交谈最有效的形式是用第三人称来指代自己。
例如,当前的你有可能说“我做不到,我不知道怎么办,我太紧张了”,而当你使用第三人称谈论自己时,如“他看起来有点难过,是什么原因呢”,能把消极与自我分开,可以把自己看作是一个你想要善待的朋友来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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