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莎随笔】申请签证也来曲线救国,救得了人吗?

曲线救国一词产生于中国的抗日战争期间,就是采取直接的手段不能够解决,比如正面抗击日军的能力的不够的话,就只好采取间接的,效果可能慢一些的策略,来达到战胜敌人的目的。现在曲线救国的含义和应用已经非常广泛了。它往往指的是一个人为了达到一种目的,在采取直接的方式失败之后,可以考虑采取间接的方式来尝试一下,以期能够获得同样的结果。

签证申请中实际上也普遍存在曲线救国的现象,这主要是指在一种签证申请失败之后,立刻提出另外一种签证的申请,希望自己的签证最终能够被批下来。签证申请中最常见的曲线救国现象如下:

● 当事人在申请配偶签证失败之后,立刻想通过申请探亲或者旅游签证进入英国,来和自己的配偶在英国团聚;

● 当事人是未成年人,在申请加入自己在英国的父母失败之后,重新申请以学生的身份进入英国来和家人团聚;

● 当事人申请配偶签证,希望和自己拥有英籍的配偶在英国定居。在申请失败之后,英籍配偶移居爱尔兰或者其他欧盟国家开始工作。当事人也随后以旅游或者其他签证进入那个欧盟国家。双方在当地生活了一段时间之后,开始一起返回英国。当事人随即按照欧盟法,以返乡欧盟公民家属的身份,申请进入英国的欧盟签证;

● 当事人申请学生签证或者工作签证失败,转而申请配偶签证;或者说当事人申请企业家移民失败,转而申请工签等。

好多人都知道曲线救国能否成功的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可以把自己的根本意图隐藏好,以便在对方毫不知觉的情况下达到出奇制胜的目的;否则如果对方从一开始就非常明了自己的打算,无论当事人走多少弯路,恐怕也难以取得自己想要的结果。从签证申请的角度来说,当事人如果想使用曲线救国的方法来申请自己的身份,同样必须把自己的移民意图隐藏得很深才可以。这一点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说都是不容易的,特别是当自己所要面对的对手是经验丰富的移民官时。

我们首先以上面的配偶签证申请为例。当事人在自己的申请拒绝之后,立刻企图通过申请旅游签证过来,应该说这种做法对自己的移民企图隐藏得并不高明。签证官首先就会认为当事人的根本目的不是去旅游,而是借旅游的目的进入英国和自己的配偶团聚。除非是在极端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提供大量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确实是旅游而不是定居,否则这类申请基本都是要被拒绝的。

和配偶签证申请被拒一样情况的是,未成年的当事人在申请加入自己在英国的父母失败之后,立刻提出留学申请。签证官同样会立刻认定当事人到英国根本不是去留学,而是想和自己的父母定居。这类申请基本也是不需要递交,结果就可以猜出来的了。

和上面两类签证申请相比,当事人在配偶签证申请失败之后,打算借道第三国,企图通过欧盟法来取得进入英国的签证的做法要高明不少,至少当事人对自己的意图隐藏得要深一些,然而移民官在这方面也不是吃素的。根据移民局最新公布的内部政策,移民官在审查这类申请时,将会对下面情况做出特别详细的考察:

当事双方进入欧盟第三国的背景。如果证据显示双方在进入欧盟第三国之前并不相识,而只是后来在该国才认识的话,应该说问题不大。但是如果双方在进入欧盟第三国之前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或者说已经结婚了,按照道理本来是应该英籍配偶申请当事人来英国定居,双方却莫名其妙地一起跑到了第三国,然后又一起要进入英国的话,自然会让人怀疑。

当事人的移民历史。如果当事人以前曾经申请过配偶签证被拒绝了,现在想以欧盟家属的名义进入英国,移民局会肯定要多考虑几下的。

当事双方是否有故意躲避英国移民法的嫌疑。也就是说如果双方本来可以按照英国移民法来申请配偶签证的(或者已经申请过配偶签证,但是被拒绝了),现在却想通过欧盟法来企图进入英国。如果移民官认为当事人存在这种嫌疑的话,他们就可以说当事人进入欧盟第三国的根本目的不是为了在那里工作,而是为了想申请自己的配偶来到英国,因此欧盟法是不适合的。当事人的申请同样会被拒绝。

至于学生签证,工作签证或者企业家移民签证等申请在被拒绝之后,当事人转而申请其他类别签证,也会遇到同样的问题。移民官对于当事人先前的签证申请历史都会认真考虑的。除非是当事人可以让移民官相信自己现在签证申请的目的是真实的话,申请同样会面临拒绝的危险。

总之,签证申请是很复杂的程序,当事人一旦决定自己要申请哪种签证之后,一定要倾全力去准备。如果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不得不使用曲线救国的方式,也一定要把自己新的签证申请意图解释清楚,并且拿出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新的申请是真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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