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阳明家训》原文、译文及赏 析
《王阳明家训》又称《示宪儿》三字诗,收录在《王阳明全集·赣州诗》中,所谓“赣州诗”乃正德十一年九月王阳明陞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巡抚南赣以后,至十三年十二月期间所作的诗。全文虽然只有96字,却浓缩了为人处世的大智慧。
【原文】
幼儿曹,听教诲:
勤读书,要孝悌;
学谦恭,循礼仪;
节饮食,戒游戏;
毋说谎,毋贪利;
毋任情,毋斗气;
毋责人,但自治。
能下人,是有志;
能容人,是大器。
凡做人,在心地;
心地好,是良士;
心地恶,是凶类。
譬树果,心是蒂;
蒂若坏,果必坠;
吾教汝,全在是;
汝谛听,勿轻弃。
【译文】
孩子们啊,要听从教诲:要勤奋地读书,还要孝顺父母;要学习谦恭待人,一切按照礼仪行事;节俭饮食,少玩游戏;不要说谎,不要贪心利益;不要任情耍性,不要与人斗气;不要责备别人,只要管住自己;能够放低自己身份,这是有志的表现;能够容纳别人,这才是有大的度量。凡是做人,主要在于心地的好坏;心地好,才是善良之人;心地恶劣,是凶狠之人。譬如树上结的果子,中心是它的蒂;如果蒂先败坏了,果子必然会坠落。我现在教训你们的,全部在这里了。你们应该好好听从,千万不要轻轻放弃。
【解读】
是篇家训的对像宪儿,即王正宪,时年十一岁,正是切须教训之时。王阳明长年在外任职军政,随寄一纸“家训”以教训儿子,最为紧要的了,于是便有了这则《示宪儿》的《王阳明家训》,希望家人对正宪儿严加教训,读书学礼。整篇家训,三字一句,共三十二句,一韵到底,通俗易记,便于朗颂,采用歌谣体的形式,向子弟们严正指明学习的方向。作为社会的细胞,家庭承担着守护社会价值观的责任,当社会能够良性发展时,家庭也为道德礼义的实践提供了第一个场所。孩童在真正进入社会之前,就在家风的熏陶下,对应遵守的秩序进行体认、模仿与自觉维护。《王阳明家训》“重德修身”是它的核心内容,经过“凡做人,在心地;心地好,是良士;心地恶,是凶类”,以道德教化和行为规范讲授为主,达到“心化于内,形化于外”,极为直接地针对着本族子弟的实际行为,极为现实,效果明显。最终结果,也就是“阳明学说”的核心——“致良知”的实现。从“心地”开始,以德行着手,将儿子培养成为“良士”。
【赏 析】
“幼儿曹”中的“曹”字是“等、辈”之意。“幼儿曹”意为:孩子们。后面所有话语均通俗易懂,完全是向孩儿们说话的口气。诗的对象宪儿是王阳明养子王正宪。
王阳明家训无论是“三字经”载体,或是“心学”的内容都适合作为现代家庭教育的范本。作为训蒙学的教材,其三字经的载体适合小孩子诵读,音调和谐押韵,读来朗朗上口,即使儿童不一定字字都懂得很透,也足以启发其想象,会让孩子感觉到书有念头,有学头,促进他们求知的欲望。因此,王阳明一贯主张用诗教作为蒙学的主要教育手段之一。
就其内容而言,王阳明家训与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深相契合。第一,王阳明倡导文明和谐的伦理道德,其家训说:“勤读书,要孝弟;学谦恭;循礼仪。”第二,王阳明表彰向上的日常规范,其家训说:“节饮食,戒游戏;毋说谎,毋贪利。”
宣扬“知行合一,致良知”心地善良的“心学”是王阳明思想的核心,其家训最后一部分揭示“心学”精髓——“凡做人,在心地;心地好,是良士;心地恶,是凶类”,强调“心”之重要,这个“心地好”便是崇尚“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