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不是救人的办法,杀毒也不是

           《水浒传第二集——拳打镇关西》
               (1)郑屠户该不该死?
鲁智深三拳打死了镇关西——郑屠户。
故事细节不去说了。郑屠户开了个屠宰场,靠的是六个字:眼尖,手快,心狠。可这六个字,都是对付比他弱的人的。对那些身份,地位在他之上的,他是非常恭敬,听话,软弱的。这样的人,对老百姓来说,自然是打死活该。
但问题是,天下这样的人太多了,这是个制度性的存在。啥意思呢?就是说,只要人分了三六九等,就会有这种人存在。郑屠户虽然很坏,但还没有杀人越货,罪不至死嘛。
法官在审理此案的时候,特别有意思。
鲁达房主,说他包庇鲁达,关起来;
郑屠户邻居,说他们见死不救,打三十大板;
店小二,说他是知情不报,和见死不救同罪,收监。
为何有意思呢?就是大家以为郑屠户之死与大家都无关,而法官却认为郑屠之死和每个人都有关系。
实际上,法官是对的,老百姓也是对的,那究竟谁错了?
出现这种情况的,就叫制度性罪恶。这个时候,谁都好像无辜,但谁都不是无辜的。
从这个角度讲,镇关西不该说。最该死的是这个制度。否则的话,死一个镇关西,还会有无数个镇关西。还有镇关东,镇关南,镇关北呢!
          (2)坏人投降了,该不该杀?
有两个观点,一个是:大虫不吃伏肉,意思是老虎不吃因畏惧而慑伏的动物的肉。比喻对于降服的人,不应该赶尽杀绝。
《水浒传》第二回,史进对于投降的朱武等,讲到:“他们直恁义气!我若拿他去解官请赏时,反教天下好汉们耻笑我不英雄。自古道:‘大虫不吃伏肉。’”
另一个态度,就是郑屠求饶的时候,鲁提辖说的“你若是硬到底,我或许还会饶你,你今求饶,我却偏不饶你”。说完,第三拳,打死了镇关西。这叫“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谁对谁错?你们去品味一下。
我的看法是,要看是不是真投降?是不是彻底投降?两者缺一不可。对于那种一时的投降,不彻底的投降,就不能饶恕。饶恕一次,绝不饶恕第二次。
             
            (3)打死了人,怎么办?
第一,落草为寇,占山为王;朱武就是因被官司逼迫同陈达、杨春,一起在少华山落草。
第二,更名改姓,别寻出身;史进后来也出了人命,就去找他师傅王进了。后来没找到,那是后话。如果找到了,跟着师傅,越境或者在边关,也不错。
第三,檀越布施,落发为僧;鲁智深就走了这条路。天大的罪过,只要花点钱,买个五花度牒,即出家为僧的官方文书,然后落发为僧,也就免了死。“檀越”,就是花钱解脱超越自己的痛苦。
第四,投案自首,听凭发落。这就被动了,当然也有发落好的,比如武松,杀了西门庆潘金莲,东平府府尹陈文昭却怜惜武松是个有义的汉子,便把案卷改得轻了,判了个刺配孟州,便了。
                 (4)痛快以后……
杀人很痛快,痛快以后呢?
不能只看结果,原因不解决,这事儿就没完。鲁智深杀了镇关西,一件事儿完了,镇关西没了,很快又会有第二个镇关西。所以,这事儿一点也不彻底。
制度性问题没解决,水浒传就一代代传下去,杀来杀去,一两千年了,“流遍了,郊原血”。
所以要想办法,彻底解决这个制度问题,即私有制问题。私有制就是人头滚滚,血流成河的制度。
包括当前的问题,说到根子上,也是这个原因。只是我没法帮大家演绎这个推理过程。有兴趣你可以自行推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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