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婚检查出丈夫患有艾滋病,为保护病人隐私而隐瞒妻子致其感染!是否该担责?
案情回顾
南宁市的宋女士经媒人介绍,认识了对象黄先生,不久后就准备登记结婚。
婚礼前,两人来到南宁市的医院进行婚检,检查结果尚未出来,两人就在次日赶着登记结婚了。
但万万没想到的是,在共同生活了8个多月后,打破这对夫妇甜蜜的新婚生活的却是这样一个噩耗——宋女士被告知,自己确诊了艾滋病。
此时,宋女士才知道,自己的丈夫在婚检时就已经被查出患有艾滋病,可他却对她隐瞒了实情......
在共同生活了八个多月后,宋女士才得知丈夫患有这个可怕的疾病,这无疑对她来说是个巨大的阴影。
“我知道这个结果后,不敢告诉妻子,因为我爱她,想跟她一起生活。”丈夫黄先生面对妻子的指控,他声称是太想跟宋女士一起组建家庭,所以才把这个事情隐瞒。
这样的现实让宋女士怎么也无法接受,在巨大的恐慌中,宋女士选择起诉离婚,并且在法庭上她认为是黄先生向她隐瞒了病情还要与她登记结婚,导致她也被感染,同时被起诉的还有帮他们做婚检的医生。
宋女士认为,当时在婚检的时候,没有被告知自己的配偶已染上艾滋病病毒,才导致自己事后被感染艾滋,应该有一半的责任在于婚检医生,她认为这个医生是个“黑心”医生,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 网友热议 #
案件在网上引发了关注。
有的网友认为,
医生有告知宋女士的义务,
可有的人也认为
医生应该要保护病人的隐私……
本期《说法》邀请到翟春歌律师,
以情景演绎的方式,
从法律的角度分析此案件。
案件演绎
女演员
你有没有职业道德啊?
什么意思啊?我怎么你了?
男演员
女演员
上次我跟我老公来检查,是不是你在这?你是不是发现我老公患艾滋病?
是啊。有什么问题吗?
男演员
女演员
是啊?你明明知道我老公有艾滋病,我一个大活人在这里你为什么瞒我?现在弄得我也得了艾滋病,你要负责!
不是我要瞒你的,这涉及病人的隐私,我不能说啊……
男演员
律师普法
作为医生,虽然要保护病人的隐私,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或艾滋病病人)若没有如实告知其配偶自己感染或患病的情况,医生是有权告知其配偶或者与其有性关系者的!
本案中,男方在明知道自己有艾滋病的情况下,蓄意隐瞒,造成女方也得病,这种行为很有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女方不仅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还可以找男方索要赔偿!
关于本案,你有什么看法?
文章转自:广州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