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一位行业资深人士对“剧本承诺制”的匿名采访实录

2月14日,广电总局对重点网络影视剧(包括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动画片)规划备案申报事项和审核工作进行了调整。要求网络剧及网络电影在申请备案时必须要提交《完成剧本创作承诺书》。也就是说,网络剧、网络电影必须在完成剧本后才能进行备案申报。根据广电总局的10号文件来看,电视剧的申报备案也将做出同步要求。

新政策一出,必将对影视创作模式及身处其中的编剧、制片方乃至整个行业产生巨大的影响。

这些影响究竟会将行业导向何方,是当下影视从业者关注的焦点。近日,电视剧鹰眼(ID:TV-insight)采访到了一位业内资深制片人,从一线创作者的角度谈一谈新政策带来的影响。

电视剧鹰眼:新规施行后,影视公司的立项流程相较以前出现了哪些变化?

答:新规实行以前的创作模式一般是影视公司先找到编剧写完剧本大纲与人物小传后,去立项报批。在这一阶段,编剧需要完成剧本筹备的前期工作。当然,前几年“热钱”涌入时,也有部分影视公司会出现拿着一个粗糙的大纲就去立项,之后再找编剧写剧本的现象,但在行业内这些并不是主流。新规施行后,影视公司需要提前与编剧合作提供完整的剧本才能立项。这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前期的风险和投入。

相应的,影视公司与编剧的合作方式也会产生一定的变化。由于新规发布后,影视公司在剧本创作的阶段必然要花费一定的时间成本与资金投入,所以影视公司可能会选择降低前期预付款比例,或是在合同中增加有关于“审核不通过应该如何处理”的约定,来与编剧共同承担风险。当然,对于手中没有已完成剧本的编剧来说,如果在前期创作部分便引入影视公司或平台的参与,并与之分担风险也会是一个不错的考量。

电视剧鹰眼:这样的变化对国内影视的发展而言利弊如何?

答:从题材上看,会有一定的限缩。在没有明确抽审的具体细则之前,前期承担的成本变大必然会导致影视公司和编剧趋向于采取更保守的策略,主动减少在题材上的突破和尝试。从这个角度来说,短期内,影视剧题材的丰富性可能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另一方面,在收窄的范围之内,剧集的质量将会比之前更高。在此之前,业内不乏有只写了前几集的剧本就开始洽谈合作,合同签订后,后期剧本越写越差的现象。又或是擅长写大纲和项目阐释,但是正式剧本却写的一塌糊涂的编剧。一旦遇到这种情况,影视公司就会十分被动,只能选择放弃项目,或是花费大量的精力去修改剧本,徒增消耗。

新规的实施,将会倒逼编剧与片方不得不在前期反复打磨剧本,促使内容必须做的更好。

另外,对于网生内容中的部分题材来说,在新规推行之前就曾有要求提供剧本的先例。对于这些项目来说,新规仅仅是将审查剧本的时间往前推移了一些,甚至无形中还是帮片方减少了一部分风险。毕竟,如果等到开拍之后再修改剧本,损失无疑是更大的。

电视剧鹰眼:影视公司将会如何应对这样的变化?

答:对于缺少内容把控经验和能力的小公司来说,在这种机制之下,可能会趋向于选择相对不容易出错的题材类型。但如果大家都往这个方向走,就会容易出现题材撞车的现象,观众也会感觉到审美疲劳。而对于比较有经验的影视公司来说,原本就不能涉及的,现在当然也不会去涉及。另一方面,想要做出好的项目还是需要有一定的挑战精神,因此不需要去主动缩减自己在题材选择上的宽度。
相对于小公司而言,大公司操盘过的项目更多,对于内容把控的能力也越强。在新形势下,大公司对于内容把控的优势将会被进一步放大,从这个角度来说,对于内容把控能力比较强的公司或个人而言,新规的发布,反而可能是一个机遇。

当然,无论题材上如何变化,最终还是要回归到剧本本身的打磨上。在项目的运作上给予编剧以及剧本更多的重视,必然是今后行业内的大势所趋。

电视剧鹰眼:您提到行业将给予编剧和剧本更多的重视,那么此次“剧本完成承诺制”是否真的是编剧利好?

答:原则上,新规定的出现必然会倒逼行业内给予剧本以及编剧更多的重视,但具体是否编剧利好,对于处在不同创作阶段、行业地位的编剧而言则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是已经有完整的剧本的知名编剧,毫无疑问在新规施行后将会拥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影视公司或是平台也会很愿意来寻求合作。但客观来说,即使没有这一项政策,手上拥有好剧本的编剧同样是影视公司争相合作的对象。或许在新规实行的一段时间后,这部分编剧的地位与话语权有望得到进一步的提升,但在短期内,对于他们的影响不会太明显。

而对于一些暂时还没有作品傍身的年轻编剧来说,写剧本需要时间,也需要有人先提供一部分资金来维持创作,在剧本没有审核通过之前,所花费的时间成本与资金投入必然会让影视公司开始考虑与编剧共同承担风险。是否能够负担这样的成本和风险,是编剧们必须要考虑的问题。

另一方面,从影视公司的角度来说,当资本与风险前置之后,影视公司会更倾向于选择与已经有成熟作品和创作经验的编剧合作,因此,新手编剧想要单打独斗会比以前更加困难。

电视剧鹰眼:从长远来看,新规施行能否促使行业形成编剧主导影视剧创作的新局面?

答:不排除会有这种可能性,但的确需要放到一个比较长的时间线上来看待。

首先,国内编剧缺乏话语权的现状并不是一天形成的。到目前为止,国内真正拥有较大话语权的编剧也只占很小一部分。剧本是一剧之本,尤其是对于电视剧来说,编剧是最为核心的创作者。我们当然希望编剧的作用能够在今后的影视创作中被更加凸显出来,但长久以来的积弊需要慢慢去改变,行业内一些有潜力有能力的编剧成长起来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其次,影视创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绝大部分的编剧都拿不出这么多钱来主导创作。事实上,剧本的成本,仅占影视项目投入资金中很小的一部分。假设一部剧投资一个亿,花在剧本上的资金可能只有一千万,十分之一的占比之下,编剧显然很难拥有更多的话语权,但事实上在国内当下的环境中,剧本能达到一千万的编剧已经是极少数了。

不过从另一个维度来说,拥有优秀的原创剧本将会成为编剧最大的优势所在,且这一优势在新规的催化下,正在被不断放大。成熟的编剧利用这一优势慢慢从幕后走向台前,参与到项目的制作中来,甚至是绕开影视公司,独立承担制片或是出品人的角色都是极有可能的。到那时,影视公司与编剧的合作方式也会相应的做出一些调整,除了亲自参与制作以外,还可以选择把钱投资给编剧,由编剧去负责整个项目的推进。当然,这个时候被投资者就不再是单纯以一个编剧的身份参与其中了。

电视剧鹰眼:新规目前针对的是网剧、网络电影和网络动画,那么对于平台而言,是否会产生影响?

答:平台的两大优势,主要体现在资金优势,和项目题材范围上的优势。如果网生内容的题材类型在缩减,那么平台在这方面的优势或多或少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短期之内,并不会有很大的改变,毕竟目前网剧和电视剧的审查要求依然是不完全一样的。但如果影视制作前期的难度加大,平台可能会减少在剧集制作上的参与和投入,相应的定制剧也可能会减少。作为视频播放的载体,平台本身就已经有一套“购剧-播放-赚取流量”的成熟盈利模式,参与制作对于平台来说是基础模式之上的延伸,如果这种延伸的盈利模式受到一定的限制,平台就会选择限缩这部分的投入。

同时,如果能够真正提高行业内剧本的整体质量,作为直面观众的播放平台来说当然是喜闻乐见的。因此,这项政策最终会将行业导向何方,还要看政策发布后的具体执行细节,以及从业者们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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