胴体与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被将错就错的那些话和概念
作者:刘宏宇
有些说法、概念,在生活和“文艺”中,显得自然而然、顺理成章,甚至成为“经典”,可其实是“搞错了”的。
搞错了,也就搞错了吧——如果所有人都不觉得有什么问题,只要不非得究其“根本”,有些“错”,倒也无妨;还有一些,只要“关键”时候稍加注意,也就不至于闹误会。
仅就几方面举例如下。
(一)胴体与三寸金莲
关于女性美的说法、话题,多了去了,其中“搞错了”的也不少,这里只说两个:胴体,和,三寸金莲。
胴体,被用来“美化”地形容女性的身体(尤指裸体),大概是“改开”之初从港台娱乐文学里“拿来”的。人家“搞错了”,咱就也不问青红皂白地跟着“搞错”。
“胴体”二字用作形容身体,就只一个意思是“对”的,就是“裸”、赤裸的裸。只不过,说的不是人被去除了衣物,而是中大型哺乳动物(尤指家猪)被去除了“毛”,俗称“褪毛”。褪了毛、净的“膛”、去除了四肢和头颅,剩下的部分,就是“胴体”。
这个用来形容女性的身体,还是“美化”的形容,是不是有点儿太那个了!
再说“三寸金莲”。
把女人的脚“塑造”成能捧在成年男子掌中那么大小的、尖头粽子的模样,简直是千古以来的严重误解、误读,更是对广大女性的残酷非人折磨。
这个错误是怎么形成的,有很多说法。“不错误”该是怎样,也有好几种版本。说的比较多的是其中两个:
一是说“三寸金莲”是“三寸”和“金莲”两个词汇给说得连起来了;其实“三寸”是“三寸”,“金莲”是“金莲”。“金莲”指的是脚形,“三寸”说的根本不是脚,而是脚踝,是说脚踝部位的直观“大小”(可理解为“长直径”)应在“三寸”左右,既不太“超”,也不太“亏”,恰到好处为佳。“金莲”则是说脚形如待放的莲花——基到尖是由厚而薄,由略宽到略窄,关键是尖部也就是趾头要有如待放花瓣那样的色清和错落有致。
另一种说的比较多的解释是说“三寸金莲”专指脚趾部分。
反正不管怎么说,都不是后来现实中曾相当普遍存在过的尖头粽子那样!
(二)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与唐宋八大家
也举两例。
第一,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知道的,大概会脱口而出说:“海子的诗句。”
不错,笔名“海子”的诗人(已故),是在一首诗里写下过这样的句子,但这并非“源头”。这话可追溯的“最早”,是在犹太教《旧约》里。
第二,唐宋八大家。
唐代的韩愈、柳宗元和宋代的“三苏”(苏洵、苏轼、苏辙)、王安石、欧阳修、曾巩,被后人并称“唐宋八大家”。这本没什么问题,可偏偏有些自以为是者(其中相当一部分是语文教师,包括本人当年的中学语文老师),非要不明就里地连带着讲讲“古文运动”,然后就画蛇添足般将“唐宋八大家”说成了“唐宋古文八大家”。于是,就露怯了。
叫“唐宋八大家”可以,但加上“古文”二字,就肯定有毛病——莫非唐宋两朝“古文”就这八位写得好?不多扯,只说一人一文,这说法就动摇了——范文正公(范仲淹)的《岳阳楼记》,其文学水平,“八大家”任谁的哪篇文章可以拿过来不假思索便与之争锋?
所谓“唐宋八大家”,确与“古文运动”相关。而“古文运动”之于他们的最主要连带,窃以为,该是“脱骈去韵”的“古文”体例于世俗“闲文”中的运用。
(王安石)
这里说的“古文”,跟我们今天理解的“文言文”,还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唐宋时期,绝大多数落成“文字”的,都是今天我们说的“文言文”;那时候的所谓“古文”,更指“古来之文体”,即对他们那时候而言算是“传统”的文体。是什么呢?简单来说,就是“骈韵”。不讲究骈、韵的,多只见诸史籍、政论(例如奏章)和重大记事(比如外交文书);涉及“文学”或说“世俗”,则不能脱离骈文的体例,也很讲究韵脚。
把之前只是用于史籍、典籍的体例,“移植”到反应世俗生活的“娱乐性”文字,亦即打破“骈文”、“韵脚”的“束缚”,在那个时代,可谓是对文学的“解放”。所谓“八大家”,则是这个“解放”运动的领衔者和这场“解放”的“成果”的突出代表。
有的说法,将打破了“骈文”、“韵脚”体例的“自由体”文艺性文言文,亦称“文言散文”、“古散文”。其中“散文”的“散”字,当是对比“骈文”的“骈”,故而,这里说的“散文”,跟现代文学中讲的“散文”,意义也并不相同。
如是,非要给“唐宋八大家”加脚注,也可称他们为“古散文唐宋八大家”。比起“古文唐宋八大家”,只多个“散”字,意思上就“对”了很多。
(苏轼)
(三)三姓家奴
还是举两例。
第一例,可以说是个黑色幽默——据闻是来自某文化相关重要职能部门的说话有分量的人士,在类似“定调子”会议的场合,对宫斗、仙幻类古装剧进行批评(说“批判”也行)时,铮铮提及:作品要尊重历史,不得随意篡改、颠覆。随即例证道:比如吕布,就是三姓家奴,不能翻案!
谁说吕布是“三姓家奴”了?答:张飞。再答:《三国演义》里的张飞。
张飞说吕布是“三姓家奴”,谁证明?谁考证了?张飞说的就算“历史”?《三国演义》是小说!人家罗贯中写书的时候就明明白白标注了“演义”二字。演义,跟历史能划等号吗?
权威部门权威人士其实可以只说到“作品要尊重历史,不得随意篡改、颠覆”的,不必“例证”。一“例证”,“例证”出个“三姓家奴”,倒让普罗大众糊涂了。
(吕布)
第二例,说起来,其实也是笑话——从小到大,说起岳飞,永远都是带着“民族英雄”的“帽子”的。可忽然一日,说不能再这么“戴帽”,理由是:岳飞抗金,金就是满,满族现在也是中华大家庭的一员,跟汉族同属于“中华民族”,岳飞那会儿跟金的斗争,只能算“兄弟相争”,不能升格成“民族矛盾”。
那会儿是那会儿,“中华民族”的说法是现在。历史能完全“对接”现在吗?
再说,谁告诉你的“金就是满”?岳飞所抗之“金”,跟今天“中华大家庭”中的满族,能完全划等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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