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批次药品不合格
来自:陕西省药监局
为加强药品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药品抽检。现将抽检发现的不符合规定10批次药品予以公告,不符合规定项目主要为性状、鉴别、检查、含量测定、浸出物等(详见附件)。
对本次抽检结果不符合规定药品涉及的相关单位,相关市(县、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了必要的控制措施,正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
附件:2021年第2期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质量公告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2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2021年第2期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质量公告
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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