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伤寒论》第5条

作者:刘丹

论病邪不传经

【原文】伤寒二三日,阳明少阳证不见者,为不传也。(5)

【译文】感受外邪已经二三日,没有阳明病的症状表现,也没有少阳病的症状表现,这是代表疾病未发生其他变化,究其原因是邪气侵入人体,只要正气不虚,病人就可以不发病。

【校注】

伤寒二三日:伤寒,初感风寒。

阳明少阳证不见者:见者,未发现,没有发现阳明、少阳病的症状表现。

为不传:不传者,疾病未发现其他变化,疾病的传变与素体有关。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