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旭的笔法(三):王羲之笔法系统-九用,八法五势来源和内容
張旭的筆法(三)
· 黃簡
三,「五勢」和「九用」的發現
年前有朋友約我寫唐代書家研究,我因研究張旭之「錐畫沙」一事,正可撰一專文,便將列代書論中所有關於張旭之記載和評論,均一一鉤出,尤注意唐代的書論,蓋與張旭時代近也。唐人書論最豐者為張懷瓘,懷瓘有《玉堂禁經》一部,專言筆法和筆勢。詳其體制,似是集諸家之言整理而成,非懷瓘自論。如「頁腳異勢」舉「頁」形說︰「此名『鬥』。折不仰不策,點不偃不收,謂之壘塹,張長史名之總欞,非書家所為也。」
我見此文收有張旭之言,心想五勢九用,或亦有之。 果然在此篇《用筆法》一節中檢得,不覺額手以慶。張懷瓘「用筆法」一節,分為三段,首段為「永」字八法,二段為五勢,三段為九用。幸文不長,茲錄於下︰
「夫書之為體,不可專執;用筆之勢,不可一概。雖新法古,而制在當時,遲速之態,資于合宜。大凡筆法,點畫八體,備於『永』字︰
側不得平其筆。
勒不得臥其筆。
弩不得直。(原注︰直則無力。)
趯須【足存CUN4踆】其鋒。(原注︰得勢而出。)
策須背筆。(原注︰仰而策之。)
掠須筆鋒。(原注︰左出而利。)
啄須臥筆疾罨。
磔須【走曆】筆。(原注︰戰行而出。)
八法起於隸字之始,後漢崔子玉曆鐘、王以下,傳授所用八體該于萬字。墨道最不可遽明,又先達於八法之外,更相五勢以備制度︰
門 一曰鉤裹勢,須圓而憿鋒;『罔』‧『閔』二字用之。
刀 二曰鉤努勢,須圓角而趯;『均』、『勻』、『旬』、『勿』字用之。
□ 三曰袞筆勢,須按鋒上下衄之;『今』、『令』字上下點用之。
□ 四曰儓筆勢,緊策之,鐘法『上』字用之。
□ 五曰奮筆勢,須險策之;草書『一』、『二』、『三』字用之。
又有用筆腕下起伏之法,用則有勢,字無常形︰
一曰頓筆,摧鋒驟衄是也,則努法下腳用之。
二曰挫鋒,挨鋒疾進是也,下三點皆用之。
三曰馭鋒,直撞是也,有點連物則名暗築,『目』、『其』是也。
四曰蹲鋒,緩毫蹲節,輕重有准是也,『一』、『乙』等用之。
五曰【足存】鋒,駐筆下衄是也。夫有趯者,必先之。『刀』、『一』是也。
六曰衄鋒,住鋒暗挼是也,烈火用之。
七曰趯鋒,緊禦澀進,如錐畫石是也。
八曰按鋒,囊鋒虛闊,章草磔法用之。
九曰揭筆,側鋒平發,『人』、『天』腳是也,如鳥爪形。」
張懷瓘雖未說此節內容系張旭所制,但對照韓方明所記,「始弘八法,次演五勢,更備九用」,恰恰天衣無縫,斷為錄張旭之言,絕非武斷。且張懷瓘同文中已有錄張旭「頁」法之語,可見他是熟悉張旭的。唯文中小注,或懷瓘所加,不能確定。
四,結語
關於「五勢」和「九用」得詳解,限於篇幅,此處不能詳談了,將另撰專文。但張旭的書法理論體系的輪廓,大致已經清楚,加上顏真卿《述張長史筆法十二意》(實際上是鐘法十二意),一共為五部份,即︰
五執筆
八法
五勢
九用
十二意
這裡,包括了筆法、筆勢和筆意三大內容。如果深入地探討下去,則這一在唐代書壇上發揮了巨大影響的理論,也必將予我們以巨大的啟發,這是毫無疑問的。譬如 「永」字八法,許多人批評它不能包括一切漢字,而韓方明所載張旭之言是「始弘八法,次演五勢,更備九用則萬字無不該於此」,
這裡「八法」、「五勢」和「九 用」三者是不可分的,只有這三者加在一起,才可該于萬字。過去因不知「五勢」和「九用」,遂滋爭議。我想,如將古代筆法理論確確實實地搞清楚,大家也就容 易有一致的語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