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支纪月法

干支纪月法

释义

用干支记录月序的方法。综观历史文献,干支纪月法未普遍实行,主要为星相家推算八字用。

起源

古代最初只有地支纪月法,规定每年各月固定用十二地支纪月,即把冬至所在的月(即夏历十一月)为“子月”,下一个月即为“丑月”,依此类推(闰月视为上一月的重复,无地支)。

例如:古六历中的夏历以寅月为正月,殷历则以丑月(夏历十二月)为正月,周历则以子月(夏历十一月)为正月。(这种制度被称为“月建”,上述情况分别称建寅、建丑、建子)。据记载,我国至迟在汉代开始使用这种纪月方法。

后来发展为地支纪月配以天干组成六十甲子,从而发展为干支纪月法,以五年为一周,周而复始(闰月同样无干支)。

科学本质

究其本质而言,干支纪月法所讲的“月”,既非农历的月,也非公历的月,而是与24节气相对应的一种特殊的“月”。

古今的历法主要有太阳历与太阴历两种,太阳历如今是世界通用的公历(前身为儒略历,十六世纪教皇格里高里十三世稍作修改形成了今天的公历),太阴历如穆斯林国家通用的穆斯林教历。这两种历法的主要区别在于:太阳历以地球绕太阳一周(相对于地球来说,则为太阳绕黄道运行一周)为一回归年,并将其平均成十二个月份,再分立大小平闰月以概其余。太阳历的优点是四季分明,准确无差;太阴历则严格以月亮朔望周期纪月,因没有顾及到地球公转周期,所以不能准确地划分四季界限。中国传统的农历实际上是一种阴阳合历,一方面以月亮朔望周期纪月,一方面又巧妙地设立闰月做到与回归年同步。

所谓二十四节气是将地球绕太阳一周即一回归年的360度角划作24分,即太阳在黄经在向东每移动15度角为一“气”,移动一周360度共24气。农历将这二十四节气命名为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其中立春、惊蛰、清明、立夏、芒种、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小寒等十二个称为“节气”,其余的称为“中气”。节气通常被看作是阴历,实际上却是严格按回归年计算的,属于阳历历的范筹。

四柱(八字)排列中所用的年月划分也是严格以节气为标准的,而不是通常农历或公历的年月划分,这是起四柱的基本原则,使得四柱排列不受历法变更的影响而保持其准确性,更重要的是以回归年为纪年标志,符合四季寒暑变化的节律,遵循天道轮回的因果关系,而这些都是命理学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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