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责任能力
(一)无刑事责任能力
指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法院强制医疗。
(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除了无刑事责任能力和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以外,其余都是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但是为了避免在司法实践中造成混乱,刑法对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三种情况做了特别规定:
1.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精神正常情况下实施犯罪行为,应当负刑事责任。
2.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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