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男朋友介意我有同居史怎么办?”

我一直坚持的一个观点是,不管你什么观点,只要你没违法犯罪,不侵害别人的利益。你的观点就是可以存在的,没有问题的。至于别人对你这个观点什么看法,那是别人的事,与你无关,你高兴就行。
 
就拿是否介意同居这个事来说,围绕它的观点无法就是两种,一种是介意,一种是不介意。不管是哪一种,人家都没错。介意的人,未必就是大男子主义,渣男,双标;不介意的人,也未必就是真心对你好,爱你,宠你,搞不好也是伪装出来的呢?
 
只是你要搞清楚,你到底愿意不愿意跟一个嫌弃你有同居史的人在一起过一辈子?要知道,这种嫌弃可能是跟随一生的,很难会改变。这种状态你能不能接受?
 
假如你可以接受忍受,那就没问题。假如你不能接受,但就离开,去找一个能够接受的人。
 
但一定不能这样做:人家嫌弃你有同居史,你还跟人家在一起,还想改变人家的看法,同时向他灌输“如果你真的爱我,你就不要在乎我的过去。如果你在乎过去,你就不是真心的。”这样一种鸡汤。
 
这都是没用的。你让一个人闭嘴不说是可能的,但你要让一个人改变思想,改变内心的想法会很难。
 
观点的形成,不是瞬间的事,而是过去那么多年的经历积累而成的,根深蒂固。
 
金庸小说《倚天屠龙记》里,人人对魔教闻之色变,认为这个团体伤天害理,没几个好人,人人得而诛之。连武林前辈高人张三丰这种人也对其嗤之以鼻,常遇春带张无忌去找胡青牛治病,张三丰的一个要求是,无论如何,不能加入魔教。
 
现实生活中,人们对事物的看法也不是你说几句话就能改变的。比如有的地方的人对彩礼非常看重,娶媳妇你就得给30万,他们的观念里,这是天经地义的。我女儿养这么大,你不能没有代价就娶走,不然你以后不知珍惜。
 
你不能说人家就是贪财,你也不能说人家就是卖女儿,人家就是这样的观念,也不违法。那么你要娶人家女儿,你就得满足人家的要求。
 
如果不行,那你就去娶别人。你不能又要娶人家女儿,又不满足人家的要求。用李云龙的话来说,你这叫不讲道理。
 
同居问题也一样。人家嫌弃你,还要在一起,还得让人家改变,一样是不讲道理。
 
不过嫌弃同居这种,其实是伪命题。在这个情境下,他嫌弃;换个情境,他可能就变成癞皮狗了,非但不嫌弃,还死乞白赖呢。
 
比如你突然发了大财,经济差距大到不是一层次了,他可能就不嫌弃你了。又或者,你是某个大官的女儿,能让他平步青云,那他也会把你当公主。别说你一次同居,你就跟十个八个同过居,估计也不在话下。
 
这么一看,你会发现,同居史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在某个方面是不是对对方形成碾压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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