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有什么好怀念的,没得到过的才值得想念
花事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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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好的前任,如果TA足够好,那么当初你是不会轻易分手的,TA也就不会成为前任。
这是一个悖论。
当然,这里说的是你主动和前任分的手,而不是被动被前任分的手,主动权在于你。
这种情况,我是不太能够理解,为什么你主动分手之后,还会经常怀念前任?
前任如果足够好,当初为什么要分手?
既然选择分手,就说明前任并不是很令人满意;既然并不是很令人满意,那为什么还要怀念?
这个逻辑似乎说不通吧。
该怀念的,难道不应该是从没有得到过的、从没有在一起过的、从没有真真正正相处过的、但却彼此都有些互相爱慕情愫的那个人吗?
那才是人生的遗憾啊!
因为没有经历过和TA在一起的鸡飞狗跳,没有体验过和TA在一起的争论吵闹,怀念起来才格外美好。
只能脑补一下生动的画面,虚构一些不存在的幻觉,恍恍惚惚觉得那个人可能真的合得来,如果能在一起,也许真是天公作美、天作之合。
而前任,已经在过一起、却因各种原因不合适而分手的前任,想起来的时候不应该是一地鸡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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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感情的事,往往不是逻辑能解决的。怀念前任的人,基本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自己过得不够好,或者自己的生活平淡无味、没什么起色;而前任却过得有滋有味,看起来比自己又有钱又幸福。
心中开始有点悔意:如果我当初不和TA分手,现在和TA共享美好生活的那个人应该是我。
第二种,当初嫌弃前任的那些特征,现在已经完全看不到了,前任已经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以前嫌弃TA不会打扮,现在的TA时尚潮流、衣品一流;以前嫌弃TA不会关心体贴人,现在的TA知冷知热、细致入微;以前嫌弃TA没钱没前途,现在的TA香车豪宅、混得风生水起,妥妥的人生赢家……
这一切,都不免让人有些懊恼:人是会变的,我当初怎么就没有这长远的眼光呢?
第三种,单纯性恋旧,习惯性怀古。
但凡是过去,永远最美好;只要是旧情,总是最登对。说不出前任还有哪里让人迷恋,但就是觉得逝去的好时光那么精致脆弱,守护着一颗敏感的心,总是怕被轻轻唤醒。清晨是你、黄昏是你、阳光是你、日落也是你。
这种情愫最易感染文艺男女,滋生出伤春悲秋的情结。
第四种,兜兜转转半生已过,回首还是觉得你好。
以前不够了解别人,甚至也不够了解自己,更遑论了解人生。仓仓促促就放手了最适合自己的人、寥寥草草就决定了这辈子的人生轨迹、匆匆忙忙就懵懂地进入了另外的婚姻。
这种属于战略型不成功,认知决定生活,就好比投资理财失败,只能打落了牙往肚子里吞,怨不得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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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对于前任的怀念,属于前三种类型的,如果旧情重燃了,大概率上还会再失望一次的。
只不过是把曾经走过的路再假装忘记,又重走一遍,归途却依旧不变。江山易改,禀性难移。
人们通过粉饰往事来逃避现在,通过怀念过往来表达对当下的不满。这始终不会是长久之计。
而第四种类型,却是果真有些令人惆怅,人们都要各自多多少少为曾经的年少轻狂买单。
只能说:没有人会在原地等你。过去了就是过去了。遗憾正是人生的主旋律。
花事不了 我就静静的 等你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