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从今天起,行人闯红灯重罚!
作为交通人,这个词的定义是:任何参与到交通过程当中的人员。其中就包含了私家车驾驶员、大型车辆驾驶员、出租行业的朋友,以及骑非机动车(比如“电驴”)和走路的行人。我们所有人一起构成了“交通人”这个总称。
历经交规学习、理论考试、上车实习之后,我们顺利拿到了驾照,然后开始成为一名司机,我们几乎天天都被教导说要遵守交规,要做文明驾驶者。然而我们不得不承认,一直以来我国的非机动车和行人,他们遵守在交规方面一直都存在着不尽人意的地方。
最终演变成开车的人小心翼翼,生怕自己刮到撞到非机动车或者行人。而部分行人则大大咧咧,一心想着“你不敢撞我”。最终究竟谁是弱势群体这个问题成了争议的话题。但是这样的现状究竟是否符合社会的公序良俗?值得我们深思!
行人闯红灯,直接惩罚!
上海再次出台严厉新规
作为驾驶者我们应该遵守交规,这毫无疑问,毕竟这是做人最基本的道理,正如我们会洁身自好,不去干一些违法的事情一样。同理无论是非机动车还是行人,他们是否也应该遵守交规呢?
机动车辆闯红灯如何判罚,在各地的情况应该各不相同。比如以大虎悠所在的上海为例:新交规时代,机动车闯红灯罚款200元,扣6分。而诸如“直行道左转”等“违反禁令标志”行为,记3分处理。被摄像头拍下来,无法辨认驾驶者的闯红灯行为判200元罚款,不计分。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是非机动车闯红灯,甚至是行人闯红灯,又该如何处罚呢?长期以来针对这种违法行为,一般都是只做口头警告教育就完事儿了,因此非机动车和行人长期以来都比较“放任自流”。
“累进式执法”模式成历史,
向“下次不敢了”说不!
最近上海市政府发出通告:7月13日起,上海针对行人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将直接采取处罚手段,只要你闯红灯我就罚你款!而在以前,上海一直都采用所谓的“累进式执法”模式,也就是说行人第一次闯红灯,交警只是教育一下说一下;第二次是警告;第三次被抓就要罚款。
这种“累进式执法”模式从2017年开始至今维持了整整3年。3年来应该起到的教育作用和意义想必也积累到了一定程度了,因此如今确实到了可以和“累进式执法”模式说再见的时刻了,今后上海只要行人闯红灯被抓就直接处罚,没任何解释的余地。
事实上上海的金山区作为上海交通管制的试点区,在行人闯红灯处理这件事上已经先行一步了。这一点我向身边的金山同事也证实了一下。当然如今的上海金山区除了行人闯红灯处理之外,在配合国家“一带一盔”项目的推广中也走在了前面。
处罚力度如何?罚款+扣车
很多车友认为这样的处罚会不会太过于严厉粗暴?我的想法是,我们从小学1年级起受到的教育就是过马路要走横道线、要看红绿灯。现在我们到了20多岁、30多岁,甚至更大年岁,反而忘了这从小就树立起的基本的行为准则,这您认为说得过去么?
说不过去吧?因此行人和非机动车违规受罚就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事情。问题是处罚的力度会是怎样呢?这里给出答案: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也有很多车友反对罚款,认为交管部门是在搞“创收”,那么我们建议以后不搞罚款,改为学习新加坡的辫刑,只要闯红灯现场给扒开裤子抽到屁股血肉模糊如何?——要知道交规存在的真正意义是什么!不是为了罚款,而是为了大家的安全!
守规矩,不越界,谁违规谁担责
每一个人如果都认认真真的遵守交通规则,都争做合法驾驶者、合法非机动车拥有着、合法行人,那么路上哪来那么多事故发生?就比如前阵子湖南长沙的那台长安面包车,如果不违规双黄线强行掉头,又怎么会撞上她赔不起的劳斯莱斯?
前不久我们还报道了河南小学生因为闯红灯,导致“鬼探头”的事件,对象车辆瞬间来不及反应,结果将小学生撞伤,最终的交警判决就是:小学生自己违规引发事故,因此小学生全责,由监护人负责赔偿对方车辆的维修费用。
“每个人遵守好属于自己的那一方规矩,不越界”是今后交通管理的主要逻辑之一。“谁违规谁担责”将会成为常态。如果说到这里依然觉得新规不合理,那么我想告诉你:我们每一个人扮演的角色都不是固定的,当我们开车的时候,面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法行为感到愤愤不平的时候,请想一下,你也会是行人或者非机动车的驾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