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龙渊注《道德经讲义》——知有章 第十七
抄录因缘
《重刊龙渊子注道德经讲义缘起》
自汉迄今。注道德经者。代不乏人。要以清初龙渊子宋常星真人所注为最精核。龙渊子清初太史。历官国史馆总裁。都察院御史。致仕还乡。潜心研究。注道德经讲义。阐发隐微。清圣祖仁皇帝。尊为天书。命以五龙铜板制印。王公鉅卿。有功德者。始得获赐一部。其为当时重视可知。民国初元。刊版一次。流传至今。存书不多。同人等诚恐年久湮灭。爰为发起重刊。使修道之人。得渡迷津。而登道岸。海内同志。定必乐观厥成也。是为引。民国二十八年岁次己卯九月重阳日玄学会同人谨识。
道祖宝诰 志心皈命礼
随方设教。历劫度人。为皇者师。帝者师。王者师。假名易号。立天之道。地之道。人之道。隐圣显凡。总千二百之官君。包万亿重之梵炁。化行今古。著道德凡五千言。主握阴阳。命雷霆用九五数。大悲大愿大圣大慈太上老君道德天尊。
知有章第十七
恭聞天地與萬物同乎一道。聖人與百姓同乎一心。不施異政之能。不作有為之事。不妨民。不聚貨。其貴也不自知。其尊也不自有。如星日之在天。相忘於太虛之表。在下之百姓。亦無有親譽之情。畏侮之意。風俗同然。不識不知。如遊魚之在水。相忘於河海。皆因上以無為用於下。下亦以無為歸之於上。家不殊俗。國不異政。大同淳古之風。鹹樂熙皞之治。治天下之道。於此而盡矣。
此章經旨。深見古之聖君。能順上下之情。能致自然之化。惟以一信足於天下之義。
太上下知有之。
太上。謂上古之聖君。下者。在下之百姓也。太古盛時。天下百姓。但知有在上之君。不知有親譽之情。非是下民輕慢於上也。蓋因以道化之。所以相忘於道化之中。天下一體。萬民一心。故經言太上。下知有之。蓋是此義。即如羲農以前。雖鳥獸同群。彝倫未敘。人心淳樸。亦不自知其淳樸。風俗渾厚。亦不自知其渾厚。惟知順其則。而安於不識不知。觀此可知經意。
其次親而譽之。
次後五帝之時。制禮樂。敘尊卑。造衣冠。分貴賤。作宮室。以代巢穴。構橋樑。以濟不通。造舟車。以行水陸。造書契。以代結繩。人心漸漸開明。世道漸漸趨文。渾樸難行。不得不以仁義教化於民。被其仁者故親之。懷其義者故譽之。與太古之風。大不相比矣。故曰其次親之譽之。
其次畏之。其次侮之。
五帝之時。雖然漸漸開明。還是太古之風。君臣聖智。刑獄不立。天下之民。雖知有君。不知有所畏也。道至三王。世道日薄。人心日乖。兇暴者有之。橫惡者有之。不得不以刑罰禦兇暴。刑罰既立。未有不懼畏者。民既畏之。則侮慢之情。於此而又生矣。侮慢之情既生。刑政日煩。欺淩日盛。人心世道與五帝之時。又不可比矣。故曰其次畏之侮之。細想上古之民。太樸未散。所以無知無識。不知親譽也。中古之民。雖有親譽。仍是至誠所感之妙。至於下古太樸已喪。狡詐日生。以至不忠不孝。害仁害義。無所不為。刑罰之立。不得不然也。
故信不足。焉有不信。
切思民之親譽畏侮。非民之過也。蓋因在上者。信不足於天下。民不能以信歸之。所以有親譽。有畏侮。我之信既不足。民之信亦不足矣。上下不足。即是上下相欺。天下未有不亂者。試觀五霸之世。假仁義之虛名。以變詐為能。以淩奪為事。不能取信於天下。經言信不足。有不信。蓋是此義。
猶兮其貴言。
有天下國家者。欲求上古之風。欲得上古之樸。而徒以言教施於天下。民必不能化。天下不能治。故當貴其言。行不言之教。天下之民。無為而自化。不期而自信。百姓自然不生親譽。不生畏侮。故曰。猶其貴言。蓋是此義。
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功成者。成於無為之德也。事遂者。遂於不言之教也。此無為之德。若養之不深。積之不厚。其功不成。此不言之教。若守之不誠。貴之不慎。其事不遂。是以知非無為。不能立不言之教。非不言之教。不能守無為之德。此所以不言之自然處。便是無為之實踐處。無為之實踐處。便是不言之自然處。大化無為。大言不言。我能自信。而民亦自信。我之信。未嘗不是民之信。民能自信。亦未嘗不是我能自信也。此皆不期然而自然。不期信而自信。人人無不自然。人人無不自信。是故有此自然感發之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正是百姓鼓舞踴躍。不自覺之言也。細詳上古之時。耕而食。鑿而飲。無往而不自得。所以至治之澤。民不能見。不言之教。民不能知。宜乎有此無知之樂。宜乎百姓以自然自稱之。宜乎百姓出我等自然之言也。觀此可知。太上有傷今思古之意。此章雖言治世即是修身。用於國。可以安民。體於身。可以養性。果能放下塵緣。向無為無欲處。養我之心德。雖有七情。無所用其能。雖有六識。無所施其智。此。便是我性分中盛世之時也。倘若不能歸根複命。不能抱樸還淳。情識不能忘。智巧不能去。此即如民有親譽之心一樣。不修五常百行。妄作非禮之事。不忠不信。專以弄巧為能。此又如下古。民有畏侮之心一樣。學道之人。若能反此。便是無為無修。便是不言之信。便是功成名遂。而底於自然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