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破裂:如何避免房产的高损失?
购买房子或公寓往往是很多夫妻一生中花的最大一笔钱。通常需要申请大笔贷款。但是如果涉及到分居,离婚,那么婚内购买的房产可能面临毁灭性的财务损失,如何防患于未然?
根据联邦统计局的数据,2018年,德国的结婚人数攀升至最近25年最高,离婚人数降至 1990 年代初的水平。但是,德国有三分之一的婚姻都以失败告终。在分居和离婚的过程中,很多夫妇不得不为房产拉扯,夫妻拥有财产的可能性是单身人士的三倍。
必须做好准备
德国对于房产,通常认可共同所有权,因此在分居和离婚的过程中,处理起来很困难。特别是房产还没有还清贷款的话,问题更复杂。
原则上,“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的人应对房地产贷款负责。”这意味着:如果配偶双方都在贷款合同上签名,则双方都应负全责,而无论婚姻状态如何。也就是说,即使一方已经搬出了这套房产,他也必须继续偿还贷款的分期付款。对于这种情况,邮政银行的专家建议:“任何搬出的人都应该向继续住在该物业的配偶索取租金。”
保留房产还是放弃?
在提出离婚申请之前,双方都应该澄清有关房产处理的态度。如果双方没有达成协议,就存在止赎拍卖的风险,这样通常就会造成高额的财务损失。
一种选择是卖掉房子,然后分摊收益和债务。postbank专家解释说:“售房通常需要双方的同意,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出现在土地登记册上也是如此。因为房产通常是已婚夫妇最重要的资产。”
还有其他选择:一方可以保留房产并偿还另一方。在这种情况下,所有权的转移必须公证,还必须取消共同签署的贷款合同,并与银行签订新的协议。这意味着也可能需要支付取消贷款合同的罚款。
配偶无需缴纳房地产转让税
“而且,如果一方要保留房产,那么最好在最终离婚之前把赔偿支付给另一方,因为这时候,作为配偶还不必支付房地产转让税。”这是Postbank 专家另一条建议。
最后一个提示:受影响的人应该向律师或公证人寻求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