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法学习之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这一条是关于生产经营单位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以及保障作业人员知情权的规定。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都是相应的安全要求,这些安全要求从安全管理和技术方面(操作、鉴定、维护维修等方面)予以规定,可以保证安全生产的平稳运行。
根据目前发生的事故来看,绝大多数都是由于人的因素来造成的,也就是说,绝大部分事故是因为违反规章制度或者操作规程造成的。
具体的案例比如河北盛华化工的事故就是由于多次违规泄露,没有按照规程要求及时处理造成的,义马气体工厂爆炸是设备存在隐患,没有依据要求及时维修造成爆炸,每年都要发生很多这样的事故。
知情权是一种基本的人权,属于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一部分。因为与生命健康有密切的联系,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危险因素有知情权。
当然应该告知的不仅仅是危险因素,还有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这是对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要求。
当然,正是因为予以告知,才能警示从业人员予以注意,可以有效避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可以有效的利用事故应急设施和措施,减小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同样是减小事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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