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新版交强险9月19日正式执行,新老保单统一20万,最低5折

近日,中国银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和费率浮动系数的公告》,将于2020年9月19日正式实施。
《公告》明确,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
《公告》分为三个部分

死亡伤残、医疗费用赔偿限额

均有较大提高

一是明确了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0.2万元。

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提高到20万无责任限额同比例调整从1.21万提高到1.99万。

相比原来的责任限额,除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不变外,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均有较大提高

全国各地区的费率浮动系数

细分为5类

二是明确了全国各地区的费率浮动系数方案由原来的1类细分为5类,浮动比率中的上限保持30%不变,下浮由原来最低的-30%扩大到-50%提高对未发生赔付消费者的费率优惠幅度

通过引入5类费率浮动系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交强险赔付率在各地之间差异较大的问题,提高了部分地区较低水平的交强险赔付率。

也就是说交强险最低折扣是5折分别是内蒙、西藏、海南、青海最高上浮系数全国是一样的,为1.3倍

9月19日零时后

均按新的责任限额执行

三是明确了2020年9月19日零时后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新、老交强险保单均按照新的责任限额执行。

9月19日零时前发生的交通事故按照旧责任限额赔偿,9月19日零时后发生的交通事故按照新责任限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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