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黑格尔贬低汉字?东西方文字,有什么根本的不同?

///

06/15 2021

为什么黑格尔贬低汉字?东西方文字,有什么根本的不同?

与书相伴

美好触手可及

德里达的经典代表作《论文字学》这本书,前面我们用两期内容,分别介绍了西方形而上学的传统逻各斯中心主义和语言中心主义,接下来,这一篇文章,我们来分享德里达是如何反驳和批判这种思想的。

首先,我们来对比东西方两种文字的区别,汉字和英文。我们都知道汉字是象形文字,是一种表意文字,我们看到文字就知道这个字是什么意思,文字可以直接表达对应的意义,所以是一种表意文字。而英文是一种“表音文字”,你看到一堆英文字母,并不知道什么意思,但当你读出来之后,就表达出了意义,英文是一种表音文字,它的语音和意义是对应的。

简单来说,汉字和英文是两种完全不同类型的文字,汉字是表意的,文字直接和意义是对应的;而英文是表音的,英文的意义和语音是对应的。所以,我们前面讲过,在英文的世界里面,语音是意义的一种表达,语音是意义的一种符号;而在汉字的世界里,文字是意义的直接表达,我们甚至不需要读出来,不需要语音就能明白汉字所对应的意义。

莱布尼茨在《人类理智新论》里面说:英文的言语是通过发音提供思想符号。汉字的文字是通过纸上的永久笔划提供思想符号。汉字不需要和发音相联系,从这个意义上讲,汉字其实比英文要高明很多,莱布尼茨是西方比较少,看到象形文字的汉字和英文差异和优势的人。

在英文里面,多了一个语音作为中介,但是西方哲学里面,却把文字作为语言的一种符号和再现,这显然是本末倒置的,这其实也能理解西方普遍贬低文字,而抬高语音的原因,亚里士多德、卢梭和黑格尔把文字,称之为“符号的符号”,因为在英文体系里面,语音比文字更接近于意义和本质,语音是意义的一种符号,而文字只是语音的符号。但在中文的系统里面,文字直接跳过了语音表达了意义,我们甚至可以用不同的语音去理解汉字,文字才是意义的中心,这是东西方文字的差异。

但一直以来,西方很多哲学家对汉字都存在某种偏见,比如黑格尔就认为中国文字跟古埃及文字一样,是图画文字,是低级的文字,因为这种文字没办法表达很抽象的意思。在他们的思想里面,语音比文字更抽象,更灵活。这其实也深刻体现了东西方文化的差异,在西方文化里面,从柏拉图开始,就一直比较追求理性、精神,而贬低经验和现实,和东方文化恰好相反。复旦大学哲学教授王德峰老师说,西方哲学与中国哲学在根基上是不同的,尤其是东西方哲学的主题是不同的。西方哲学的主题是追求知识和真理,追求逻各斯,他们依靠的是理性;而中国哲学的主题是人生,依靠的是经验和直觉,苏格拉底说,美德即知识,连美德都要通过知识或者理性去获得,抽象的理性在西方哲学里面占有主导的地位。

好了,我们还是回来关于文字、语音和逻各斯的讨论,在西方哲学体系里面,语音和意义是结合在一起的,是一个统一体,与这个统一体相比,比较具体和形象的文字始终被认为是派生的、偶然的、特殊的甚至是多余的。但德里达说,这完全是一种颠倒黑白和自相矛盾的观点,所有的科学,包括语言学都是基于文字才能记录和传播的,我们一直都在白嫖文字的价值,但是还一直忽视它的存在。德里达说,自古以来西方哲学家一方面想把文字说成是一种从属的地位,把文字归结为服务于思想和本质的工具,但另外一方面,又需要靠文字来表达他们的思想,传播他们的理念,这就是自相矛盾的。

之前我们分享了,苏格拉苏批判文字,赞扬日常语言,在苏格拉底那里,语言才是富有生命力和感染力的,文字是固化呆板的,文字还会曲解表达者的意思。但真的是这样的吗?如果没有柏拉图的记录,可能我们永远都不知道有苏格拉底这个人,也不知道他说过什么话。实际上,文字远比语言更有生命力,语言是短暂的,说过了就没有了,它只停留在声音停止的地方,而文字则可以永远传承。

另外,文字也远比语言更加灵活,语言的生动,在于表达者附加了很多情绪和感情,而文字的想象空间更大,都说一千个人读《哈姆雷特》,就有一千种解释,文字本身虽然是固定的,但对文字的理解是开放的,汉字就有这个明显的特征,一部《道德经》一千个人读,就能体会一千种意义,你能说《道德经》只表达了一个固定的意义吗?当然不能。而相反,如果一个人给你讲《道德经》,那也只是他自己的理解,那才是固定和局限的,所以,文字的生命力和灵活性远远被低估了,当然文字的价值和重要性也被忽视了,德里达敏锐地洞察到了这一点。

索绪尔在代表作《普通语言教程》里面把文字排除在语言之外,把语言分成了代表意义的所指,和代表声音的能指,而忽视了文字在语言学中的地位,这是德里达所不能接受的。他认为,语言科学必须恢复文字的地位,恢复言语与文字,这种内与外之间的自然关系,文字和言语一样是非常有价值的。德里达说,我们必须恢复它的全部青春,以及起源的纯洁性,言语符号和书写符号之间的关系有一种自然关系,研究符号任意性的理论家,也要求我们注意这一点。德里达认为,言语和文字,是一种意义和感官的自然关系,他们至少应该被同等重视,脱离了感官,脱离了文字,去追求所谓的意义和本质是虚伪的。

德里达认为,语言首先是文字,这一点是毋容置疑的,文字是持久的、稳固的,它比声音更适合于构成语言在时间中的统一性,如果没有文字,逻各斯也只能停留在它自身之内。文字并非一般语言的“图画”或者说“形象描述”,文字不是“符号的符号”,除非说它是所有符号的符号。

德里达认为,自从有了意义,也就有了符号,人类古老的意义,都是用符号来表达的,而文字就是从古老的符号演变而来的,符号才是思维更直接的表达形式,而从这个意义上讲,语音可能才是一种附属。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