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裁判观点:购买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买...
最高法院裁判观点:购买划拨土地上的房屋买卖协议需要经过审批才能有效。
本案中,根据查明的事实,案涉土地为划拨方式取得,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协议》,购买该土地上的房地产,应当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但直至起诉前,仍未获得政府的审批。因此,涉案《房屋买卖协议》不属于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故买受人不具备《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排除执行的条件。
案例索引:重庆大学附属三峡医院、重庆市万州禾丰实业有限公司再审案【(2021)最高法民申18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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