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飞船不是中国的飞船,污蔑诋毁中医有可能要入罪了
最近这一周有两件事情让我忍不住想说一说想法。
第一件事情,是我在看央视新闻客户端看“龙飞船”直播的时候,我发现在聊天窗口中出现了大量的“中国加油”“爱我中华”“为中国自豪”类似的留言,一直在飞快地刷屏,以至于偶尔有人留言“这是美国的发射现场”,不到 2 秒钟就被刷没了。
说实话,看到这样的情景,我有点五味杂陈。一方面,我感觉我们中国人对于航天科技还是充满了热情,看直播的人数很多,大家每次看到有航天发射都非常的激动,这说明发展航天科技是有民意土壤的,一项事业只有得到了人民的支持,才有可能发展的好。但另一方面,我也觉得在中国大地上,科普工作真的做的很不够。确实,这次直播很容易让普通人误以为是我国的飞船发射,飞船的名字叫“龙飞船”,频频被提及的名字是“马斯克”,也很像一个中国人的名字。假如一个人平时不太关心国外的航天科技的发展情况,永远只关心咱们自己的航天科技的话,那确实很容易产生误会。我觉得要实现民族复兴,有很多的先决条件,而“打开国际视野”,让人民有更多的机会去了解世界上最先进的科技发展,也是其中之一。我非常高兴看到央视新闻能直播美国的龙飞船发射现场,类似这样的新闻还可以更多一些。现在有一堵无形的墙挡在了普通老百姓和世界之间,我觉得这样从长远来看可能是弊大于利的。
第二件事情,就是我看到北京卫健委5 月 29 日在官网上发了一个民意征集的信息,题目是《关于对<北京市中医药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其中第三十六条有一段是这么写的: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行为诋毁、污蔑中医药。第五十四条写道:诋毁、污蔑中医药,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些内容在网上掀起了轩然大波,这两天很多人 at 我,分成两种声音,一种声音是想听听我的想法,另一种声音是好意提醒我别自己往坑里跳。
两种声音我觉得我都应该回应一下,对于第一种声音,我想说,我对这个条例的意见是什么还用来问我吗?你只要稍微熟悉一下我以前的节目,你当然会知道我的态度。对于第二种声音,我也是非常感谢提醒,我会小心的,我不会在节目中直接说我对这个征求意见的条例的想法的。
但我可以说说一些人对我想法的想法的想法。
有点绕口,我的意思是说,我对这个条例的想法虽然我不说,但我默认你们知道我的想法了,我就把我原始的这个想法用“想法 A”表示。然后我现在也能猜到反对想法 A 的人的想法,现在我把反对想法 A 的人想法称为“想法 B ”,注意,这个想法 B 是一个集合,不是某一个固定的想法。我想,我可以说说对想法 B 的想法,这个应该是安全的吧。这就好像电影《英雄》里面,甄子丹和李连杰的那场比试,他们就是在脑子中比武,之所以能比的起来,因为双方都熟悉对方的想法。所以,我接下去要说的,也只能是熟悉我的人才能听得懂,这样的好处就是,万一有人去举报,审查人员是不可能看懂我在说什么的,因此我也就不担心被举报了
那我就开始了:
对“想法 B-1”的想法:我当然坚决反对诋毁、污蔑一位中医,任何人都是不可以被诋毁和污蔑的。但我想破脑袋也没想出来该怎么做才能诋毁和污蔑一个非人格化,也非法定人格化的医学理论。谁能给我举个例子,我也好防微杜渐。
对“想法 B-2”的想法:你以为你能想到的这些大局观我想不到吗?我的智力也还是可以的,你能想到的我也能想到。但是,你想到的是未来二、三十年,而我想的是未来一百年。你考虑的是一个人群的未来,我考虑的是一个民族的未来。你考虑的是人民,我想到的是人类。这就是我们的差别。我尊重您的想法,但你不要认为我没想过你想的那些理由。
对“想法 B-3”的想法:或许真的是“良苦用心”,但很多时候用心良苦,却事与愿违,如果这个世界上都是事与愿同的现象,那么也就不会诞生经济学了。
对“想法 B-4”的想法:请认真阅读理解我的想法 A,先分清楚事实和观点,逻辑和证据之后再说你的想法 B,否则你我就是鸡鸭而已。
(作者按:这篇文章是我自己编辑发送的,很久不编辑公号,可能有点手生,不太好看。因为我怕他们拦着我不让我发,我就自己偷摸着发掉了,哇哈哈哈哈。好在公号管理员的手机号还是我自己的。求一个“喜欢”或者“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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