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这些人将多一笔收入,连发4个月!

步入6月炎热的夏日已悄然而至,自6月1日起,多地“打工人”工资中将增加一项收入,最高领取300元。

多省份6月起发高温补贴

2012年6月制定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了具体的高温津贴制度。

什么情况下算高温?

露天工作:

对于露天工作的职工,不论当天温度如果,单位都应支付夏季高位补贴。

室内工作:

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单位应当支付夏季高温津贴。

出现以上情形,企业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重点注意:

1、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和正常工作时间工资

2、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不能充抵高温补贴。

各省高温补贴不一

因全国各省气候差异,各地高温津贴开始发放时间不同。

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西、河南、陕西、广东、广西、江西、江苏、山东、甘肃、湖北,宁夏、贵州等多省份从6月开始发放高温津贴;海南从4月份开始发放;湖南、辽宁从7月份开始发放。

其中,上海、广东、江苏三地发放金额最高,每月300元。
此外,河南、云南、海南、吉林、四川、新疆、安徽、宁夏、重庆、陕西按天计算,每天发放高温补贴金额从8-18元不等。
从发放时长来看,上海、浙江、陕西、江西、江苏、山东、甘肃、湖北、宁夏、贵州等省份从6月起连发4个月;广东、广西从6月起连发5个月;海南由于天气炎热,高温津贴发放时间最长,从4月至10月连发7个月。

关于高温补贴问题

问:如果6月没有高温天,就没有高温津贴了吗?

答:高温津贴发放的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露天、工作环境温度多少,而跟当月是否有高温天气没有关系。如果6月没有高温天气,只要符合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就应当发放高温津贴。

问:单位发了防暑降温饮料,可以不发高温津贴吗?

答:不可以。单位应当为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提供足够、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防暑降温饮料不得抵充夏季高温津贴。单位在高温季不仅要按规定发放高温季节津贴,还要做好高温现场清凉饮料的供应。

问:既有室内,又有露天工作,该不该发高温津贴?

答:对于劳动者工作场所的性质难以确定的特殊情况,单位应结合实际,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管理程序,合理制定发放办法。

问:哪些人可以领取?

答: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如露天作业的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安排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工作的,如露天工作的辅警等。

问:高温津贴是工资还是福利?

答:关于这一点,不少企业甚至劳动者存在的这一观念误区、人社部门提醒:高温津贴属于劳动报酬(工资)的组成部分,该发而不发属违法行为,最高面临1万元罚款。

文章转自:CPA官微(ID:lixin_c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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