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关于法拍房“用途&类型”的弯弯绕绕
很多朋友买房往往只看房子的“外部形象”,常常忽略房产的“出厂规格”,熟不知,“出厂规格”说不定瞬间可以让你捡漏“七百万”。
前几天,上海的法拍房市场上就成交了这么一套房子:位于杨浦区的望春城市花园,244.36平,两个单套打通成一整套。
上拍页面截图
这套房子,我们在周报里也写过,这是3月第2周成交最划算的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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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中环,杨浦区黄兴板块,轨交房,靠近黄兴路地铁站,市场价为1691万,1人报名参拍,底价947万成交,低于市场价774.3万。房子是1999年竣工的,个人产权,买受人承担全部税费。房屋类型是办公,但是土地用途是住宅,并且实际上家也是当做住宅使用的。”
有趣的是,就在半个月之前,同一个小区四楼的一套二手房,146.96平的成交总价就已经达到了850万(不包括税费)。
我们粗略估算了一下,买受人的到手价整整比二手房市场少了七百万。
怎么会有这么大的捡漏利润呢?
土地用途&房屋类型,傻傻分不清楚
这套法拍房的上拍公告中有这么一段描述:
红色字说明它的房屋类型是办公楼!
是的,你没看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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