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头》03 —— 福安城墙的变迁
《东门头》03——福安城墙的变迁作者:李健民宋淳佑五年(1245),宋廷正式批准划长溪县西、北的永乐乡六个里和灵霍乡三个里建福安县,县治设在韩阳坂,从此有了福安县城。韩阳坂后来简称为韩阳,也称为韩阳城、韩城。古人这样描述韩城的形胜:“近则左鹤山、右龟峤,三台、天马控其前,铜冠、扆峰卫其后,形家所谓排衙列戟莫逾于此;远则五马东骧,仙岭西镇,秦源、环溪、大梅、廉溪合襟重抱,直走于江之南,而白马门交锁织结,前志所谓三十六重是已。”(万历《福安县志·舆地志》)其中鹤山、龟峤(龟山,也称龟湖山)东西对峙,铜冠、扆峰在北向,四者皆为县治边界。三台山在郊南,为学前案,又称为文笔山;天马山在城南,万历四年(1576)在山上建塔。韩阳城的“门户”还有一座凌霄塔,在江家渡对岸的旗顶山巅,建于明崇祯二年(1629),与天马山塔对峙。此后“双塔”便成为韩阳的标志。韩阳初未有城,只筑土墙,立四门:东瑞应、西礼贤、南秦溪、北衣锦。广袤各二里,周长十余里。县城没有城墙终究不是个事。据史志记载,明正统十三年(1448)巡按御史建议筑城。可能是由于财力的原因,未果。福安县只好来个权宜之计,以木栅聊代城墙,围成一圈,以备不虞。直到建县 261 年后,明朝正德元年(1506)才累砖为城。东抵鹤山下,西至龟湖边,南临护城河,北倚扆山麓。城墙周长896.5 丈(约 2.8 公里)、高 1.1丈(3.4 米)、厚 1 丈(3.11 米)(按:明清时 1 市尺合今公制 0.311 米),增设小西门(名“凝秀”)。这时福安县城有五个城门。各个城门都建有门楼。按前面的数据计算,当时福安城关面积大约 0.5 平方公里。明朝中叶以后,中国沿海倭患日益严重。在海防斗争中,人们认识到“福安固,则建宁属县及宁德、罗源、连江诸县皆固”(万历《福安县志·舆地志》)。嘉靖六年(1527),知县颜容端奉巡按之命重修城墙,全部改用石砌。嘉靖三十七年(1558),倭警急报,知县李尚德向巡按申请改造城墙,高 1.3 丈(4 米),厚 1.5 丈(4.67 米);但工程未毕,倭寇已至。三十八年(1559)四月初五日,万余倭寇占据韩城周边东、西、北三向山头,发起进攻。全城兵民虽奋力抵抗,终于不敌。“北城垛崩,贼遽入”,韩阳城陷落,“死者三千七百余人,空城一炬”。(乾隆《福宁府志》卷之四十三)十一月,卢仲佃从晋江调任福安知县。卢知县到任之后加紧城防建设,进一步廓城安集:加强北城防务,将城墙移到扆山顶上;西向占据龟山的有利地形,将城墙外展;南面向外拓展,东面向内收缩;将东城墙内移,以避免鹤山的逼仄。石墙周长800 余丈(2488 米),高 1.5丈(4.67 米),墙基厚 2.5 丈(7.75 米)。第二年四月,倭寇再次进犯韩阳,卢仲佃率领他的三个儿子同全城兵民一道,众志成城,保卫福安。倭寇退去之后,卢知县组织兵民加固城墙,在城外溪口垒筑寨门关,作为韩城的第一道屏障;同时开掘从大西门至南门的城壕,全长 296丈(921 米)、宽 3 丈(9.3 米)、深 3.1 丈(9.6 米),并装上吊桥,增设小北门(名“凤坡”),以加强城防。这样,福安县城开始有六个城门:东门往秦溪,小北门往詹洋,大北门往溪东,大西门往街尾,小西门往阳头,南门往化蛟。万历九年(1581)七月初九夜,暴发特大水灾,洪水从西、北两向淹城,城墙三面倒塌,只剩北城一隅和东城一半。民谚“万历年间,水流福安,剩下上杭和龟湖山”说的就是这场特大洪水。洪水过后,一度有迁城到城山或三塘(甘棠)之议。知县汪美“力争不可”,坚决反对迁城,组织士民修复城墙。将西城墙移到龟山和龙山的高处,在二山之间的缺口创筑坝城,使洪水不能从西向入城;同时“南裁民地,东拓鹤山”,向内收缩南城,将河边民居截到城外,东城展拓到鹤山麓。新城墙周长 850 多丈(2.64 公里),高1.4 丈(4.4 米),坝高 1.8 丈(5.6 米);加大城墙厚度,视不同城段,有的地方还翻倍。移礼贤门(西门)到坝岭,称为“安磐”;移凝秀门(小西门)到龟山后颈,称为“立极”(二十四年改名“止水”);秦溪门(南门)仍用旧名,门外再修筑重门;改瑞应门(东门)为“就日”。大西门旁边原有水关(旧时穿城壁以通城内外水的闸门),使城内的渠水泄流到龟湖,西城筑坝后水关堵塞,就开凿官沟,让渠水倒流到莲池,再从城东南的水关出城。

万历二十五年《福安县志》的县城图“南裁民地,东拓鹤山”存在不少弊端和隐患。万历二十一年(1593),知县陆以载从城防方面考虑,认为鹤山之巅势高城低,城临山下,难以守御。他明确赞同仲佃方案,反对汪美方案,就向上级报请对城墙进行改造。将东城墙内移,沿着原来卢知县所筑城的故址进行改筑,城墙退回平地,离鹤山数丈之外,使“矢石不能及”;并升高、加厚城墙,改造水关;开挖壕沟,接到铜冠,使东面的护城河延展到 146 丈(454 米)。“南裁民地”造成大片民居失却安全保障,就将城墙南移,原在城外的数百家居民尽入城内;开浚旧有壕沟,增强它作为护城河的功能。经过改造,全城周围 720 丈(2.24 公里)。此后,又对城墙做了几次调整。万历三十七年(1609)知县贺学易听取民众意见,将小西门移回龟湖边,将万历九年汪美所设龟颈门改为水关。全城周长797 丈(2.48 公里),设 6 个城门(东西南北四门,小北门、小西门),福安县城墙规制基本上确定下来。


福安城墙砖,上有献砖的村镇名(上岭尾,下东口)基于以上城墙建设的不同方案和实践,福安民间形成了“留鹤放龟、留龟放鹤”的掌故,流传至今。龟指龟山,鹤指鹤山。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从捍灾(水灾)御患(寇患)考虑,显然“留龟放鹤”比“留鹤放龟”更胜一筹。由于福安水患频繁,城墙时有崩坍,明清两代经历了几次修葺。乾隆十六年(1751)秋,福安又遭遇一次大洪水,东西两向城墙全部毁圯,衙署仓储均被淹浸。灾后知县夏瑚组织士民修复城垣,重建小西门和东门,令生员陈必遇具体负责。可是,几年后城墙又坍损多处。乾隆二十三年(1758)知县程志洛向福宁知府李拔报告说,每当大雨连绵,福安县城唯恐洪灾降临,官民都不敢高枕安睡。第二年春季,李拔莅临福安探察城防。经过一番调查研究,认为福安城垣,半壁枕山,三面临溪。溪流小而离城很近,每年秋夏之交,大雨依时令而至,四向山水合流而下,宣泄不及,盈满为灾,即便用石垒城,也无济于事。于是提出“欲保城垣,必先除水患;而欲除水患,必图于未然”的捍患原则。李拔勘查到城外数里的阳头,地处激流之冲,最为险要,可是堤防没有加固,无法确保抵御水患。于是在山洪尚未暴发之时,加高阳头石坝,作为城墙的外围防卫;同时疏浚下游河道,使之既宽又深,以缓冲水流。阳头防洪堤坝成为福安县城重要的防洪工程,并且延续至今。

清光绪十年《福安县志》的城池图

1946 年上杭陈氏宗谱的福安县城图鸦片战争以后,面对列强的炮舰,“海氛告警,旦夕相惊寇至”(刘枢《重修福安县全城、白石司炮台记》)。清政府要求沿海各地加强城防措施。道光二十六年(1846),知县刘枢主持重修城墙。由于工费浩大,财力不济,刘知县就张榜倡捐,“谕以桑梓捍卫之不可缓,条析国家优与之例以为功”,号召全县士民为重修县城城墙出力。“旬月间,远近来输者相接踵,绅士之乐与此役者,踊跃唯恐后。”刘知县还要求各村镇捐献城砖。当年四月开工,次年二月完成,“工之神速,始愿不及此也”。全城仍设 6 门,门建城楼,重檐如翼。周长 982 丈(约 3 公里),高 1.6 丈(约 5 米),厚 1.5 丈(4.7 米);修复女墙垛坎、炮台、窝铺、戍房,设枪眼 1200 个,缺口 600 个。这是福安建城史的极致。此后,城墙的维护仍在继续,几乎每一任知县都要在城墙上面费一番心思和功力。但天长日久,加上每年大小不一的水患,依然难免崩塌。光绪四年(1878),知县张景祁组织对崩塌之处进行全面修补,还修葺城楼、炮楼和南门外的靖海关。民国前期(1937 年以前),福安城墙基本依旧。随着社会的发展,军事上告别了冷兵器时代,城墙的军事价值大打折扣。主要的现实作用除了防洪,就剩保安,每到夜晚,紧闭城门,禁止出入,实行宵禁。地方当局对城墙的维护也不是很上心,到 20 世纪 30 年代,原来的六个城楼仅余东门一处,其余已先后毁圮。淞沪战役后,防空警报时常在韩城拉响。民国 27 年(1938)6 月 15 日,日本飞机轰炸福安城关东门头龙江街,炸死平民 3 人,炸毁吴厝祠堂 1 座、民房 3间。第二年 4 月,日本飞机再次轰炸福安城关后巷、小西门,炸死平民 30 多人,炸毁民房 3 座。8 月,为了便于防空疏散,县长高诚学根据上峰指令,征调民夫将城墙拆除,东门城楼也一并拆除。为了出城更加方便,除了原有六门的出城通道外,增加了两处出口。一处在东南向的公共体育场(今八一市场)附近,另一处在西南向的湖边宫(今工人文化宫南向)附近。但是原有城墙的基座仍是福安县城抵御水患的重要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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