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太炎论甲骨
章太炎在《国故论衡:理惑论》说:“近有掊得龟甲者,文如鸟虫,又与彝器小异。其人盖欺世豫贾之徒。国土可鬻,何有文字?而一二贤者信以为真,斯亦通人之蔽。……夫骸骨入土,未有千年不坏,积岁少久,故当化为灰尘。……龟甲何灵而能长久若是哉!”
当时,董作宾等人在旧中央研究院组织下,已对殷墟作了多次考古发掘,并发现了大批新的甲骨文字材料。当金祖同写信将此事告知章大炎后,章太炎却认为:
“考古之士,往往失之好奇。……民国十七年中央大学研究院(按,应为中央研究院)又派人往洹上一带搜求,得于村民屋下,展转发掘,所得遂多,且村民自告之耳。然则此洹上之人,因殷墟之说而伪造者也。”
面对甲骨文被成批发现的确凿事实,章太炎虽然不再能一概斥之为一、二古董奸商的伪造,但他却既不能接受、更不能承认自己过去见解的错误。于是遂转而诬蔑甲骨文是小屯农民的伪造品了。章太炎的这一顽固立场,甚至连他的友人和学生也难以接受。所以在章太炎过生日时,他的学生黄侃(也是著名文字训诂学者)就送了他一份礼物。礼品放在红纸封内。章太炎打开一看,原来是一部罗振玉著的《殷墟书契前编》。后来老先生常把此书放在床头翻阅。而在他答复金祖同的第四封信中,态度就有了微妙的变化,说:
“龟甲且勿论真伪。即是真物,所著占繇,不过晴雨弋获诸琐事,何足以补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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