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满大同二年,1933年)海伦电灯厂致满洲中央银行兴业部投资课函件一通

伪满大同二年十二月七日(1933年)海伦电灯厂致满洲中央银行兴业部投资课函件一通,详陈当月4日凌晨该厂发动机铁制烟囱折断坠落一事之善后事宜,盖有“满洲中央银行兴业部投资课”印章,乃我国东北工业发展之史实资料,保存上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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