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 做实“后半篇文章”
“没想到被拖欠一年多的货款还能要回来,又能踏实做生意了……”日前,石林县十二届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第三检查组一行深入鹿阜街道清水塘村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检查,村民赵某脸上往日的忧愁早已散去,正干劲满满地经营着自家的小卖部。
这是石林县纪委监委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责任的一个缩影。
“巡察发现问题不整改,比不巡察的效果还要坏。”为推动巡察发现问题切实整改落实,石林县纪委监委建立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从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成果运用等各环节,探索构建有序衔接、方式贯通、系统联动的监督闭环,形成深化巡察整改的外部推力。
图为石林县纪检监察干部在板桥街道者乌龙村委会小者乌龙村向菜农了解情况。(杨林级 摄)
为助推巡察发现问题“药到病除”,石林县纪委监委不断健全督促整改机制,明确各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要把巡视巡察整改监督贯穿于日常监督、审查调查、派驻监督全过程各方面,积极协助同级党(工)委做好整改监督、协助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重点监督,把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作为加强政治监督、加强对同级党(工)委监督、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重要内容。在整改日常监督上,既聚焦“当下改”,看被巡察单位是否抓住突出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制定有效措施,及时调度推进,逐项销号办结,确保每个问题都清仓见底、见人见事、处理到位;又着眼“长久立”,看被巡察单位是否认真分析总结整改中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形成管长远、治根本的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长效体制机制。
据了解,十二届县委共开展11次巡察整改专项检查,对146家党组织(单位)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318个,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单位)建立完善制度761项,挽回经济损失1420.211万元,党纪政务处分37人,问责处理41人,提醒谈话156人。
“巡察发现问题,还需整改解决问题。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就是通过从根子上找原因、明责任、寻对策、严整改,铲除问题产生的土壤,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县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石林县委将持续推进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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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昆纪宣
责编/贾献培 王姗
编辑/万文静
文字/赵红琼 李抒璠
来源/昆明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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