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健全非现场执法方式?

摘要

对环保手续不全、未按规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或两年内存在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被依法处罚、因污染环境被追究刑事责任、发生过重大级别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不得纳入。做好与前期正面清单工作衔接,支持将与民生保障密切相关的,污染排放量小、环境风险低、吸纳就业能力强的小微企业纳入正面清单。

对正面清单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对重点排污单位,通过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视频监控,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控系统开展非现场监管;对其他企业,通过物联网监控系统或利用能源管理部门数据开展非现场监管。鼓励企业建设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并向生态环境部门共享生产设施(含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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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102/t20210203_8200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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