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一个有底线的人
生而为人,不仅仅有人的样子,人的欲望,更应有人的底线,这是人生而为人,野兽生而为兽的不同之处。
那么底线在是什么?底线又在哪里?实际上这些看似问题的问题,早己不是什么问题了,因为这样的问题己经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善应是我们做人的第一个底线。人类几百万年的生存史,几千年的文明史,在古代先贤们不断地分析研究中,人类基于理性而形成的以善为核心的价值观,业已成为人类对美丑、善恶、正义与非正义做出判断的标准,从而让每个人能够对是非善恶做出基本的判断。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用中国传统文化的观点来说,就是“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诸善奉行,诸恶莫为。”
五代时期有个叫冯道的人,这个人没有岳飞、文天祥的名气,所以知道的人不是很多,但若提起“但行善事,莫问前程。”“但叫方寸无诸恶,虎狼丛中也立身。”这两句诗,可能知道的人会多一些。此人,在五代十国时期,历任唐、晋、汉、周四个朝代的宰相,人称不倒翁宰相。如果要评价冯道其人,可谓誉满天下,也可谓谤满天下。有人骂他没有节操,是个三性的家奴,有人赞他忍辱负重,在极端恶劣的条件人,用自己并不宽大的肩膀,担负起了延续中华文脉的责任,但无论毁誉如何,他的以善立身的原则值得我们学习。
法律是我们做人的又一个底线,法律是做什么用的?。电影《夏日灼心》,有段经典的台词,我认为解释的非常到位,“我很喜欢法律。我认为法律是人类发明过的最好的东西。你知道什么是人吗?在我眼里,人是神性和动物性的总和。就是它有你想象不到的好,更有你想象不到的恶,没有对错,这就是人。所以说,法律特别可爱。它不管你能好到哪儿,就限制你不能恶到没边儿。它清楚每个人心里都有那么点脏事儿,想想可以,但做出来不行。法律更像人性的低保,是一种强制性的修养。它不像宗教要求你眼高手低,就踏踏实实的告诉你,至少应该是什么样儿。又讲人情,又残酷无情。”台词对人性法律做出了深入骨髓的解读。法律的存在就是为了抑制人性中的恶,使其不能成为事实。
因此,无从事其他工作,按法律规定办事是必须坚守的原则,这不仅仅是为了捍卫法律的尊严,也是为了防范我们自己的风险。当然,按法律规定办事,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不容易。
面对各种诱惑,面对亲戚朋友、领导同事,在踏出法律红线时,没有犹豫,没有摇摆恐怕没有几个人能够做到,但是不按法律规定办事,一旦出了事情,第一个要被追责的就是你,而此时断不会有人挺身而出为你遮风挡雨的,所以,既按法律规定办事,又要顾及他人的面子,是个两难的选择,需要很高处理问题的艺术,但法律就是法律这个底线绝对不能破。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