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病史:G ?P ? 到底该怎样写啊?一文带你掌握
你是否在问病史时遇到过以下情形:
患者 A:当时通过辅助生殖技术移植了两个囊胚,但后来变成了单胎。
患者 B:曾经有过一次宫外孕,然后两年前生了一对双胞胎。
患者 C:我上次的孩子没了,医生跟我说是什么葡萄胎。
……
A.G1P1B.G2P1C.G1P0
我们平时诊断是宫内孕**周,GP,宫内孕应该不包括生化妊娠、宫外孕
相信这是很多实习医生以及规培医生在刚轮转妇产科时都可能存在的困惑,搞不清楚 G?P? 究竟是怎么描述的,只能祈祷自己遇到的患者都有着十分「顺利」的孕产史(当然是不可能的)。
所以,今天就带着大家一起搞懂这一难题!
孕产史是妇产科医生在接诊中全面了解女性既往生育情况的重要手段,可以为当前的诊疗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参考,也是妇产科医生做出初步诊断的重要依据之一。
除了上面提到的「GP」,临床工作中还有一种孕产史的记录描述方法也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它就是「TPAL」,即大家常听到的「足早流存」。
T = term births = 足月产(妊娠 37 周以后分娩)
P = premature births = 早产(妊娠 达 28 周但不足 37 周分娩)
A = abortions = 流产(妊娠未达 28 周,胎儿体重不足 1000 g 而终止)
L = living children = 存活的孩子(指询问病史时的现存子女数)
例如:患者足月产 1 次,无早产,流产 1 次,现存子女 1 人,则可记录为 1-0-1-1。
GP 则是另一种更为缩略的孕产史版本,仅选用了孕次与产次来记录表示,这也是临床妇产科医生比较常用的记录女性孕产史的方法。
G = pregnancy = 怀孕次数
P = parity = 分娩次数
例如:患者怀孕过 1 次,产下 1 名健康婴儿,则可记录为 G1P1。
简洁的记录方式也常常会出现歧义,比如曾经双胎妊娠的患者是 G1P1、G1P2 还是 G2P2 呢?
这里就需要明确,我们所使用的 G 和 P 指的是怀孕和分娩的次数,而不是数量,比如虽然是双胎妊娠,但这是一次怀孕且患者仅分娩了一次,所以 G1P1 是合理的。
但大家可能会发现,如果是单胎妊娠的话,孕产史的记录也是 G1P1,那么重要的双胎信息就会被掩盖,所以不同医院的病历书写会使用不同的信息补充方式:
▶ 直接在孕产史后补充,如 G1P1 双胎;
▶ 采用「GPL」的书写方式补充现存子女数,如 G1P1L2;
▶ 采用上述「TPAL」的书写方式。
还有一类困扰来自对孕次的理解,比如宫外孕、生化妊娠、葡萄胎等算不算孕次?这里需要我们明确妊娠的定义。
在人卫出版社第 9 版《妇产科学》中:成熟卵子受精是妊娠的开始,胎儿及其附属物从母体排出是妊娠的终止。
因此,上面所述的三种情况都属于 1 个孕次,因为它们都具有精卵结合的过程。其中,宫外孕是一种异常的妊娠事件;生化妊娠是发生在月经期前的流产,在「TPAL」记录方式中应同时记录在流产「A」中;葡萄胎是一种异常的胎儿发育。
写在最后:
总的来说,妇女孕产史的书写尚没有一个规范的标准,「GP」或是「TPAL」都是妇产科学前辈们流传下来的一种孕产史记录方法。
所以临床工作中如果确实遇到了孕产史比较复杂的病例,还是应该结合本院病历书写规范,多向科室中有资历的医生请教,尽可能地备注完整患者的孕产史,以便于在进一步的诊疗中做出正确的判断,这是对每一位患者的尊重与负责,愿与诸君共勉之。
正确书写孕产史需要我们对各类妊娠事件的定义有着清晰的理解,所以平时临床工作中不妨多思考一下这次的孕产史写对了吗?可以加深我们对妇产科知识的理解与运用。
大家在临床工作中还遇到哪些孕产史书写上的难题呢,可以在留言区分享出来一起讨论!
科学审核 赵天皎 副主任医师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医院
主任点评:产科为高风险科室,在 G?P? 问题上存在书写理解有误引起纠纷的事件。所以正确理解和书写病历很重要,尤其是对新入职产科医生,本文有学习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