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广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平台”上线

为了加强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监管,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质量,广东省职业卫生技术质量控制中心开发并上线了“广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平台”(以下简称“质控平台”),平台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在完成技术服务项目后30个工作日内将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参与技术服务技术人员、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技术服务过程图像和技术服务检测报告等信息上传到“质控平台”。

“质控平台”将与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卫生监督等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形成“广东省职业健康大数据中心”。平台的上线既可以方便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质量检查,又可以实时掌握省内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情况,还可以为卫生监督部门的精准高效监督提供帮助。

平台将对省内各市、县(区)开放,各地区的职业卫生监管、监督部门和职业卫生技术质量控制中心可以在平台中查阅本地区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情况,并且可对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分析。

报告信息上报要求

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开展过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工作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2021931日前,将2020的定期检测报告相关信息上传到“质控平台”;202111日至2021431日期间完成的定期检测报告须于2021531日前将相关信息上传到“质控平台”;202151日起完成的定期检测报告须于检测报告发出后的3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上传到“质控平台”。

平台使用说明

01

登录网页

通过“http://gdqc.gdoh.org:8083/qc/admin/login/login”登录到“广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控制平台”(以下简称“质控平台”)。

02

注册

进入“质控平台”登录页面后,点击“注册”进行机构注册(如参加比对时已注册可直接登录)。注册后机构的社会信用代码为登录账号,社会信用代码的后6位为登录密码(登录后可修改)。

03

登录平台

登录后进入首页,在首页中可看到相关通知、公告和统计资料等。

04

完善机构信息

点击“机构模块”中的“完善机构信息”对本机构基础信息及 专业技术人员、仪器设备清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能力范围等信息进行完善,上述信息可采用“下载模板”填写后“导入”,也可以采用“添加”录入。

录入基础信息:

下载模板填写后导入信息:

手动录入信息:按“添加”录入后按“保存”。

05

检测报告信息上传

5.1新建定期报告

点击“报告信息上传”,点击“新建定期报告”,录入要上传检测报告的相关信息,点击“保存数据”,弹出对话框,点击“确定”,进入“待上报”环节。

5.2编辑定期检测报告信息

在“待上报”环节点击“编辑”,进入定期检测报告信息录入和导入环节。

5.2.1录入报告基本信息

进入“报告基本信息”,点击“启动编辑”进入用人单位基本信息部分录入,点击“保存数据”。

5.2.2录入参与人员信息

点击“参与人员信息”进入参与人员信息部分的编辑,各环节的参加人员和陪同人员可通过点击“添加”分别进行录入。

如果完善好“机构模块”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后,参加人员的信息可通过选择录入。

各环节必须录入内容,如无现场采样或无现场测量时,需点击一键填“无”。

5.2.3录入岗位的化学因素信息

点击“化学因素”,进入各岗位化学因素(包括化学物质、粉尘和生物因素)录入部分。

(1)录入岗位汇总检测结果及判定:

点击“岗位汇总检测结果及判定”,可点击“添加”,手动录入相关信息,也可点击“下载数据模板”填写后,点击“导入数据”,选择填好后的数据文件,点击“上传”、“保存”。如某用人单位只有物理因素没有化学因素,则点击“一键填无”。

需注意:

① 采用导入数据时,数据文件中的有害因素的名称必须与系统中内置的有害因素的名称一致(即与GBZ2.1中有害因素的名称一致),否则系统会报错和提示。

② 系统中内置的有害因素的名称可以在“辅助查询”中的“检测项目与限值”中查询。

手动添加:

上传导入:

(2)录入CPE结果为3~5倍PC-TWA且不符合职业接触控制的岗位信息

如某用人单位存在CPE为PC-TWA的3~5倍,且不符合职业接触控制岗位,则需在此项中录入相应信息。如不存在这种情况时,点击“一键填无”。

(3)录入混合接触超标岗位情况(非必填)

如某用人单位存在混合接触超标岗位时,点击“混合接触超标的岗位”录入超标的岗位、临界不良健康效应和混合接触超标的因素等信息。不同岗位、不同临界不良健康效应时需分别录入和保存。

5.2.4录入物理因素

点击“物理因素”, 录入噪声等12项物理因素,每项因素均需分别录入,如不存在某项因素时,点击“一键填无”。

录入信息时,可点击“添加”手动录入,也可以“导入数据”录入。采用导入数据时,数据文件中的因素的名称必须与本项的有害因素名称一致。

5.2.5 录入放射因素信息

点击“放射因素”,平台目前暂时只需录入存在放射因素的岗位和放射因素种类,不需录入具体检测结果。

5.2.6录入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数和工作时间

点击“岗位接触人数”进行相关信息的编辑,可点击“添加”手动录入,也可 “导入数据”录入。当在“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或“放射因素”中已录入场所、岗位、因素信息时,该项可通过下拉菜单选择,某一个岗位同时存在多种有害因素时,可以多选。

5.2.7 录入结论与建议

点击“结论与建议”进行相关信息录入,结论需按岗位进行评价,给出各岗位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如某岗位存在超标时,需至少写明超标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的检测结果和超标的倍数。在建议中,如果有超标的岗位,需对超标岗位提出具体整改建议。

5.2.8录入现场调查、采样、测量的图像

点击“现场图像”,点击“添加”分别上传“现场调查时拍摄的照片”、“现场采样拍摄的照片”和“现场测量拍摄的照片”。

需注意:须对图片进行相应的描述,如描述为“图片中的调查人员为XXX、XXX,用人单位陪同人为XXX”。“现场采样拍摄的照片”和/或“现场测量拍摄的照片”参照相同的操作步骤进行上传。

5.2.9 上传扫描的检测报告

点击“报告扫描件”,分别上传“主报告”、 “结果报告单”和上传“其他报告”。其他报告包括现场调查时采样检测的化学品挥发性有机组分定性分析结果等检测报告(非必填)。上传的报告为PDF格式。

06

发送审核

完成所有信息的录入后退出,在“待上报”环节,点击“发送审核”,如果所有必填信息均已填写,会弹出是否发送审核对话框,点击“确定”,完成检测报告相关信息的上传。如果有必填信息未填写,会弹出提示窗口,提示未填内容。

未填写所有必填内容时的提示:

07

报告审核

检测报告“发送审核”后等待平台审核通过,平台未审核前可“撤回”重填。

如审核通过报告会自动进入到“已上报”中,在“已上报”中可以下载上传的“报告信息表”,可以下载“报告网上公开表”,该表可用于在本单网站上对职业卫生技术报告进行公开。

如果报告被驳回则进入到“被驳回报告”中,在“被驳回报告”中可以查看驳回的原因,返回待上报重新修改上报。

08

结果统计分析

8.1各技术服务机构可以对上报后的检测报告进行汇总统计分析。统计本机构检测的用人单位行业分布、经济类型分布、企业规模分布等情况;统计本机构检测的用人单位超标岗位、超标职业病危害因素等情况。

8.2各级职业卫生技术质量控制中心、各级职业卫生监督和监管部门可以对各自辖区用人单位的检测报告信息进行查看和统计分析。可查询和统计的内容包括:本辖区各技术服务机构上传的用人单位检测报告数量、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人数情况、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率、超标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岗位情况等。

09

填报时的问题反馈

填报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可以在“广东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微信群进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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