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8篇:bar
美食街北侧有个酒吧。
酒吧墙外装的镀膜玻璃,不可视的,而且整面墙上都是天马行空的涂鸦,黑色为主色,奇怪神秘又隐晦,只是没有任何关于酒吧的符号。
酒吧门口摆着两张黑色的桌子,还有几把奇形怪状的黑色椅子。
一开始,我以为是网吧,直到在门外看到几个少男少女。
两个女孩子,浓妆艳抹,重重的烟熏妆,看起来跟个鬼似的。她们穿着十分暴露,短短的吊带露着肚脐,一步裙超级短,身上的纹身清晰可见。只是,再重的妆容也掩饰不住眼角的稚嫩和满脸的青涩。
三个男孩子也是涂着重重的眼影,染着五彩的头发。他们衣着奇特,还有满胳膊的惹眼的纹身。只是,几个孩子看上去也不过二十岁。
五个孩子,抽着烟,喝着酒,勾肩搭背,搂搂抱抱,还不时爆粗口。
或许,我真的对这种地方带了偏见。这么小的孩子,非要在灯红酒绿里寻欢作乐,醉生梦死吗?
我以为的酒吧应该是,开心时品一壶清酒,不爽时来一杯烈酒,欣赏台上一曲清音入心,有一两朋友陪伴,说乐事哈哈一笑,诉悲伤一段衷肠,酒过彼此挥手回家。这里应该属于有故事的人,而不是此刻的灯红酒绿,不是随心所欲的买醉。
这里确实不适合这些孩子们,他们应该处在阳光春风里,奔跑追逐打闹,欢乐大笑时满脸灿烂,悲伤痛苦时泪眼婆娑,只是,一定要眼里有光亮。
他们的父母真的不知道他们此刻的样子吗?知道他们在干什么吗?谁又希望自己的孩子穿梭在乌烟瘴气之中?
斗闹场,绝勿近,邪癖事,绝勿问。
我想起,我儿时的玩伴,初中辍学跟别人在娱乐场所寻了保安的工作,还没一年,失手打死了在娱乐场闹事的醉汉,被判了十多年。
十多年之后,一切物是人非。可悲了大好的年华,狱中燃尽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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